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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十篇

2024-04-25 14:55:32      点击: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十篇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1

为健全完善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根据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积极落实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审计整改,是提高审计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制约着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也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审计整改是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区审计部门要善于摸实情、勇于查问题、敢于说实话,把审计整改同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督促整改。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全区发展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经行为,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二、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区审计部门回告审计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回告包括: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及结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和处理的原因和责任;准备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二是对重要审计事项,区审计部门要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每年定期向区人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三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向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区监察、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协助区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促进审计决定执行,努力形成全区“大审计”、“大监督”的良好格局。对区审计部门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有关款项,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拨。区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并足额征收相关税款。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纪、政纪行为的,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司法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审计整改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区审计部门。

(三)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区审计部门负责督查核实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对未执行审计结果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四)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将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对审计综合情况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及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纳入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内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限时办结。

(五)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各部门和单位接受审计和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对审计整改问题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区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政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区审计部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六)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区审计部门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适时公布审计整改结果,对于屡审屡犯、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

三、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HT〗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体系力量,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及调查工作,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审计项目,实现对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二)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区审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图》(具体图表附后)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界定执法责任,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整改实际效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区审计部门要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攻坚碰硬,努力树立审计权威,不断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要定期分类汇总和通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依法执行;仍不执行的,区审计部门要及时提请上级部门依法处理。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2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常见问题通报》)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与《常见问题通报》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2、财务部副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副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室。

5、审计室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深圳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整改报告《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室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和《常见问题通报》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一)关于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方面存在问题: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财务部将根据会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关务知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计划,同时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举行的专项培训。整改期限:2010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存在问题:(1)公司尚未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未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作出规定;(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未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3)未专门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制定标准与程序;(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仅仅规定了原则性的责任追究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核算要求,制订出可操作性的标准与程序;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责任追究条款,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且责任追究与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3

一、完整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能促进单位纠正错误,利用审计成果促进单位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巩固改革和发展成果。审计整改不是仅仅是审计机关或被审计单位哪一方的工作,而是需要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配合、协调、内外合力才能达到目标。

内部,审计自身要坚持依法审计,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现状是有些问题已采取了整改措施但没有完全解决,有些整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效果滞后,有的还会重复发生,必须着眼长远,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切实解决。

外部,要积极取得与纪检监察、检察、财税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外部力量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加深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问题整改,及时向党政反馈整改情况,发挥“审、帮、促”作用,寓整改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内,也存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外。向外延伸,在机关机制和体制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整改处理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二、开展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审计难,整改更难。由于审计纠错和问责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某些领导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审计报告中的转移、挪用、挤占或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虚列收入、虚列支出、多报预算、乱收费等问题得不到根治,时有屡查屡犯现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意见推诿搪塞、应付,那些一犯再犯的部门和单位很少受到责任追究,审计监督常打折扣,审计权威性得不到维护。审计执行难,根本上还在于现行体制的缺陷,我国审计工作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之缺乏强制措施,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审计决定讨价还价,尽力推诿搪塞,导致执行不到位,影响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三、加强审计整改的思路和方法

(一)加强审计整改督查,落实审计业务成果。

首先,建立专门的整改督查部门,由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年度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其次,结合项目计划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将以前年度整改情况作为审计计划的内容之一,对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高度关注,加大对其的监督处罚力度。第三,审中检查与审后跟踪检查相结合。在实施审计中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审计结束后,跟踪审计决定、意见和建议的整改采纳情况。

(二)督促审计整改报告,确保审计结果成效。

建立多层次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把整改情况及时、真实、完整地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通过书面形式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避免走过场。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其次审计报告中要求反映以前年度和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其三,审计整改督查部门向审计机关提交对整改督查报告,反映整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未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及建议等。其四,汇总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升审计监督层次。

(三)推行审计结果公告,扩大审计监督范围。

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对一些严重违规情况,不回避、不掩盖、不模糊化处理,直接“点名”。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个“对账销号”。通过会议、审计公告、相关媒体等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促使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形成强大的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四)协调调动相关力量,形成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审计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线多,牵涉到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只凭审计部门一已之力很难迅速见效、彻底整改。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进行审计,是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可建议政府及主管部门发挥主要督导作用,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审计要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国资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部门在整改中承担协助督导职能。人大常委会做为最终督导者可从更高层面确保整改的落实。可由政府牵头,组成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检查情况,细化各部门整改职责。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查。财政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参考依据;监察部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点,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国资部门利用审计结果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移交的违纪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纪办理;还可联合组织部门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审计整改资源整合网络,整改逐步由审计部门“单打独斗”转变到多部门全方面联手落实。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4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要求林区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等10余个项目监管重点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分项目、分时段、分类别进行挂号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销号,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销号的报林区治工办予以全区通报。同时,对短期内可以整改的问题,要求各监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必须在1周内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必须拟定整改计划,在1月内整改到位;实在无法整改的,督促建设单位写明原因,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杜绝今后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实时建档制。要求林区发改委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报送林区治工办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发改委每月提供的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各自负责的治理排查工作内容,及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建立规范完备的项目资料台帐,做到每个项目一套档案。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以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经常排查制。要求各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及任务,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治理排查,重点排查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前次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林区治工办不定期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抽查,重点抽查部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责任单位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职责情况。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5

2014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全面转变作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主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县委“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要求,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三、参会人员

主持人:

发言人:乡科级领导干部

列席人员:民主生活会指导组、各村(社)支部负责人、乡机关党支部、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党员群众代表。

四、方法和步骤

根据通知要求,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12月5日-12月14日)

1、集中学习(12月5日-12月9日)

利用5天时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每天不少于两小时,要逐篇通读规定必读的学习材料,精读重点篇目,在完整把握所学篇目的思想内涵和内在联系上下功夫,学习地点设在乡政府2楼会议室,由党政办负责考勤登记,努力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自学(12月10日-12月14日)

为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时间与工作相协调,在集中学习一周后,再自学5天,每位成员须根据集中学习期的自身不足,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仔细梳理,迎头赶上。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12月9日-12月13日)

1、采取多种形式吸取群众意见。一是由党政办在全乡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做到人人皆知,二是召开座谈会,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部分一般干部召开着座谈会不少于三次,三是发放意见征求表,范围为机关一般干部,各村(居)委会,了解职工想什么,找准问题症结。

2、梳理反馈。对群众意见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反思,检查科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诚恳对待。

第三阶段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月14日-12月15日)

科级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通报。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方面的基本情况,三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五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不说成绩和优点,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第四阶段开展交心谈心活动(12月16日-12月17日)

班子成员之间、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之间要普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交心谈心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做到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12月1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主持,并邀请县纪委、县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程序是:

(1)班子剖析。乡党委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和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代表乡领导班子集体做剖析。

(2)个人自评。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是否明确摆出“”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等内容,结合市、县委要求及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发言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3)班子互评。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进行逐个评议,真正敞开思想,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正达到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增进团结的目的。相互批评要敢于坚持原则、真正触及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

(4)列席代表发言。各村(社)支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等列席代表发言,帮助查问题、找原因、添措施。领导干部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征求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地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作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

(5)指导组点评。列席乡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组,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出针对性评价,对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6)形成会议纪要。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做好记录,形成完整的会议纪要。

六、会后整改

(1)完善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民主生活会后,要在广泛征求各阶层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订和完善。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完善整改措施,使整改措施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利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分别形成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

(3)公开作出整改承诺。对已制定完善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具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4)对整改效果进行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半年后,要分别形成班子和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照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现场检查、民主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项结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七、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围绕主题组织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查找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开展积极的、切合实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我乡工作开展的效果,促进乡党组织建设,推动全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6

一、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上述五部委又根据《基本规范》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起在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并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也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因此,无论是国际形势、国内要求,还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当前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

(一)评价工作目标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控制等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革新的动态过程。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测试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从而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揭示和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评价工作准备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2.组织召开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与会单位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及相关记录等书面资料。

(三)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工作组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资料,运用查阅、调查问卷、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等方法,对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2.评价工作组应对需重点评价的业务事项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表,并将调查表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人员填写,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调查表的汇总结果确定下一步需测试和评价的重点环节,并通过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检查记录、抽样、重新履行等方法进行具体的测试与评价。

3.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测试与评价情况,规范编制工作底稿,并与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交换评价初步结果及意见,要求被评价单位制定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

(四)评价报告编制

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评价工作组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估情况,复核现场评估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遗漏。②全面复核或抽查评估底稿,检查评估程序是否完整,评估方法和样本量是否符合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记录是否清晰,底稿是否规范等。③复核现场评估结论是否恰当,是否有充分可靠的评估证据做支撑;对于内控缺陷的认定与判断是否正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分析是否充分、适当,缺陷认定的标准是否前后期一致等。④复核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是否落实。⑤复核现场评价结论是否均经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有无相关的特别说明。

2.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内容应包括:①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即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本次自我内控评价工作概况,包括组织形式、评价时间、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实施过程、汇报途径等。③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评价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④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及评价结果(分别表述)。⑤本次重点评价业务事项的运行情况及评价结果(分项表述)。⑥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并声明前后期的一致性;内控缺陷的类别(财务报告缺陷或非财务报告缺陷;重大、重要或一般缺陷);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等。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于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企业应作出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对于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就内控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经理层或董事会汇报,评价报告初稿经企业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4.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应及时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其中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决策提供依据;非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须按规定报送财政等监督部门,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

四、内控评价后续事项

1.被评价单位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应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后续整改,整改方案一般包括整改目标、内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等,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还应在方案中明确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以及对应的整改工作任务等。被评价单位应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向内部审计部门或经理层报告,对于未按整改方案规定期限实施整改的应说明理由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7

【关键词】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整改;对策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国家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纠正自身存在的违规问题,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对薄弱环节加以改进。近几年,虽然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此,国家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妥善解决审计整改中的问题。

一、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审计整改效果差

当前,很多被审计单位还有着应付审计整改的思想,具体表现在完成审计后,通过虚假记载经济活动、开假发票等方式,在形式上进行整改。如此一来,既掩盖了违规、违纪和违法活动的本质,同时让其更加隐蔽,增加了审计整改工作难度。而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同一个部门时,还未做到每年一审,对一些需整改的问题无法实现长效约束。

2.审计整改不深入

在审计整改过程中,还只是满足于发现问题上,未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源头治理力度薄弱。特别是涉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很多被审计单位仅仅重新修订了制度,避重就轻,没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解决措施,导致相关资金无法被追回,这样审计整改工作很难取得较好成效。

3.审计整改不彻底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因为领导思想上的忽视,导致惩罚力度不足,让审计整改流于形式。而有的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整改到位,屡查屡犯。如在审计同一个单位时,连续多年查处存在违规收费、漏交税金等情况,或者在审计多个不同单位时,也出现了相同的问题。

二、审计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被审计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审计机关仅仅是收缴违纪违规资金,个别审计人员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着“重审计、轻处理”的问题。而很多被审计单位也敷衍了事,主观意识上存在着“选择性整改”,针对追回挪用款项、纠正往年问题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就故意拖延,态度非常消极。或者是新官不理旧事,新领导对前届领导的审计问题“事不关已”,对审计整改应付了事。

2.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第一,缺乏合理制度。不仅制度上存在缺陷,也没有严格执法,必须尽快加快体制改革;第二,地方财力不足,导致很多被审计单位改变项目,挪用资金,也没有处理到位,影响了审计整改的顺利进行。

3.监督力度弱

第一,当前缺少能够联合各职能部门的机制,对于审计报告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被审计单位不能单独进行整改;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只是在查处的经济案件上,与司法机关进行协作配合,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其他部门缺少相互协作配合的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不能更好地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审计监督是我国《审计法》中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审计监督的职能,保持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此,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引起重视,大力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加强领导,实行有效措施,依法审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有效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完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制度

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法》中的相关规定,将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落到实处,合理采纳审计意见,及时为国家审计机关汇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为人民政府汇报整改状况,同时也反馈给国家审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将各部门整改情况汇总以后,为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3.严格落实督促检查机制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国家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或者是采纳审计建议。要重点督促检查审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针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在督促后还未解决的,应深入分析其原由,加强监督,通过审计要情和审计重要情况反映等形式向向党委、政府和人大专题报告,从而让相关机关能够尽快开展专题督查处理。通过实行监督检查机制,有利于更好开展审计整改工作。

4.实行行政问责制度,真正为干部选拨任用作参考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到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对于整改不到位,甚至是拒绝整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若是因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重大损失的,要根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这样一来,才能在思想上引起他们的重视,主动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另外,还要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付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给予相应问责处理,在今后的干部选拨任用中作出相应的决策,区别情况使用。

5.落实整改情况公告制度

要与审计结果公告结合起来,公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应该自觉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进来,通过加强舆论监督,确保获得更大的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现阶段随着审计结果公开的常态化,公众除了希望知道政府“做错了什么”以外,还希望了解政府“错了以后怎么办”,而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可以将相关情况传递给公众,满足他们对审计信息的需求。

四、结语

总之,在审计整改过程中,不仅要通过审计找出问题,更应该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对此,需要国家审计机关提高重视程度,主动采取有效的策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开展纠正与改进工作,避免出现屡查屡犯的问题,从而逐步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真正发挥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勇.内部审计提升整改能动性的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16,(01):12-15.

[2]陈晓曦,夏军.如何有效开展审计整改跟进工作[J].中国内部审计,2014,(11):78-81.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8

一、基本情况

我区医疗美容机构5家,其中1家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4家,根据文件要求,依据“机构自治”原则,指导辖区内5家医疗美容机构对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二、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许可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内,按照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规范医疗美容广告。

要求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开展首轮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监督检查重点,于2020年5-6月着重对辖区5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开展了首轮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5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执业地点执业、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疗美容项目经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能按手术分级制度开展美容外科项目;美容医师、护士均持有执业证书并经注册;未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均能履行告知义务等情况。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病历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医疗废弃物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转运等,区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均已责令当事医疗美容机构限期整改。

五、重视医疗美容投诉

对上级转办和群众投诉的医疗美容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截止目前共接受投诉2起,均以调查结束并反馈当事人,现正在办理一起检察院移交的医疗美容案件。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9

环节

内        容

时间

主责人

备注

会前准备

(一)

会议通知

传达集团公司

文件精神

学习传达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指挥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2019年

11月初

明确主题

下发指挥部会议通知,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

(二)

征求意见

征求对指挥部专题生活会意见

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

2019年11月14日—2019年

11月20日

梳理汇总意见,经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征求对指挥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见

下发征求意见通知

2019年7月16日—2019年8月中旬

通过网络、即时通等广泛征求意见

原汁原味汇总并反馈意见建议

归纳梳理,撰写《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三)

组织学习

购买学习书籍

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购买相关学习书籍,分发班子成员

2019年

个人自学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主题教育及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个人自学,并思考对照检查材料

2019年9月-2019年11月

集中学习

按照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环节

内        容

时间

会前准备

(四)

谈心谈话

主要领导带头谈

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谈心

2019年11月中旬

班子成员相互谈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谈心

与分管部门、所在支部党员代表谈

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和所在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

(五)

检视问题

撰写材料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结合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准确查找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2019年

11月14日-22日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结合学习、谈心活动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准确查找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撰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撰写会前筹备情况报告

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撰写组织学习情况报告

审阅检查

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

2019年

11月22日前

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送巡回指导组审阅把关

2019年

11月24日前

(六)

会议资料

会务手册

通知

2019年

11月20日前

通报材料收集

会议准备情况报告

2019年

11月22日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环节

内        容

时间

会前准备

(六)

会议资料

报告材料收集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2019年

11月22日

组织学习情况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019年

11月22日

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

(七)会议请示

上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和相关材料

2019年

11月中旬

与集团公司巡回指导组沟通汇报,确定会议时间,确定指导领导行程

(八)召开筹委会

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讨部署相关筹备工作

2019年

11月中旬

会议召开

(九)汇报情况

汇报会议准备、整改落实、征求意见、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9年

11月25日

汇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工作

(十一)上报和通报

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以及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检视剖析材料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篇10

对县市(区)委书记,重点审计和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加强对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情况;对县市(区)长,在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及财政、金融、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等情况。特别是关注财政资金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部门职责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有关经济政策执行及其效果,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等情况。

二、规范审计报告

根据两办《规定》,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应当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审计依据;(2)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起止时间、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方法;(3)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职及其分工情况;(4)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界定;(6)总体审计评价意见;(7)审计建议。应当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整改要求和补救途径。审计报告结尾部分,应当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审计结果报告是在审计报告基础上精简、提炼而成,其实质内容应当与审计报告保持一致。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当高度概括,在不影响报告使用人阅读理解的情况下,问题产生的背景、过程和细节可以不作表述。责任界定仅表述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界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可以不进行表述。定性依据及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意见可以不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

三、注重结果运用

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或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1.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经济责任审

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根据审计结果的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对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联合或单独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建议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分析会议、情况通报等措施;(2)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廉政情况的依据之一;(3)必要时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2.组织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管理工作中去:

(1)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定为合格的,作为其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2)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定为基本合格的,由组织部门向党委提出对其不得提拔重要或不安排在重要岗位或调整职务的建议,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3)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定为不合格的,有组织部门向党委提出对其免职的建议,已经离任并安排工作的,也可由组织部门向党委提出对其予以免职的建议。

四、加强审计整改督查

1.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当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其所在

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中,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该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揭露的违法违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同时抄报纪委和组织部。

2.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检查责任人处理情况和会计账务处理到位情况,看领导班子对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的会议研究记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审计整改效果。

3.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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