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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十篇

来源: 2024-04-25 15:32:03      点击: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1

钢铁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特点,决定了各二级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相互交叉的作业区域较多,这种情况下,单位之间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情况也比较容易发生,且其互相之间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往往不清楚,也不够协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大。近几年,在三钢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检修技改项目的不断增多,生产节奏紧张快速的情形下,交叉作业之间暴露出来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是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面临的研究课题。

2001年10月,总经理提出“结合部安全管理”概念,并成立了结合部安全管理项目组。项目组把结合部定义为:公司结合部是各二级单位(处)生产经营活动相互交叉的作业点。

2 结合部安全管理的实施

2.1结合部的识别与确定

这是实施结合部安全管理的基础。项目组从“结合部”概念出发,把安全管理范畴与公司二级分厂(处)之间生产活动相互交叉作业区域(点)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对相互交叉的作业区域(点)危险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伤害进行预测预知。通过对结合部生产、检修、技改的调查和分析,筛选并确定了27个相互交叉的作业区域(点)作为公司结合部安全管理的覆盖范围(A级结合部9个,B级结合部18个)。结合部安全管理覆盖面大,项目内容多,分为生产结合部、运输结合部、检修技改结合部三大类。2001年12月完成了“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结合部监控图”绘制工作。公司把这27个结合部作为安全管理监控重点。

2.2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

如何对结合部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职责,确保交叉作业安全,这是结合部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

项目组首先是明确了每个结合部安全管理责任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结合部安全现状进行调查。在收集已往各类事故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现场的调查分析,组织现场操作人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调查分析会,找出结合部安全工作中带有关键性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针对性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即对每个结合部制定出相对应的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结合部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以制度的完善保证安全工作的有序交接。

管理规定有别与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应重点突出工作时如何避免对方的伤害与自己不对他方人员造成伤害,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如运输车辆一般是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对具体在某个生产区域或某个路段需要停车。减速、响铃等未在安全操作规程中作出具体规定,而在炼钢渣场区域结合部就存在运输车与路上行人。炼钢渣场地面人员之间的矛盾,这时,针对渣场区域结合部,管理规定就根据作业场所的工作特点,规定了上下班时间段车辆停止清渣和运输工作;空车的停靠位置和重车的运出通道等相关的16条管理规定,明确了炼钢地面人员与汽运公司运输车辆的职责与工作要求,有效地避免由于相互的不配合或互不照应而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一项细致和系统的工作,项目组成员在各自的责任区内对进行了大量而认真的调查,听取各方的意见,于2002年1月~4月完成了“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的协调、起草和汇编工作,做到图、文、责三位一体,即有监控图、有管理规定要求、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3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管理规定制走后,必须严格实施,才能起到安全保障作用。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后,首先是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让每位作业者明确在这个作业点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与执行。而安全管理干部同样需熟悉掌握规定和要求,以便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如何在实施中不出现偏差,如何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如何在实施中改进呢?这就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在管理规定中,每个结合部都明确了责任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人包括责任单位的指定负责人和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这就增强了管理人员对该结合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把结合部的安全管理列入他们的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把结合部作为重要内容,责任人也经常地深入结合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有效的协调,促使安全管理规定得以严格执行。同时加大对结合部安全管理的考核力度,对违反规定者给予重罚,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3 结合部安全管理的深化

结合部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明显的,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通过现场的监督检查,使结合部相关单位各施其责,有序工作,各类险肇事故大大降低。为了巩固和深化结合部安全管理,2002年、2003年公司把结合部安全管理整治列入公司的五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对公司确定的27个结合部作为安全管理监控重点,并应按制订的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现场监控管理。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进一步深化结合部安全管理,从实际出发,辨识、明确车间与车间的安全管理结合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实施。对结合部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通过近两年的实施,各二级单位也对本单位内部结合部的安全管理进行完善。如冶建公司的结合部安全管理制度中细化了跨车间作业的工作联系单制度、制定了管理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管理规定;炼钢厂制定和完善操作牌与检修牌制度、25种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票制度等。

结合部安全管理是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动态管理过程。随着生产的变化,结合部的安全管理规定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随着技改项目的上马,新的结合部又随之产生,需及时制定新的结合部安全管理规定,做到有结合部就有安全管理规定,不留死角。

4 结合部安全管理的外延

结合部安全管理是针对企业内部各单位间的交叉作业管理,而企业与外单位之间的交叉作业管理即外委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安全生产法》有明确的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对此公司早在1999年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关于加强外委施工队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制定了《外委项目签订安全协议规定》、《三钢外委施工队安全考核细则》,并实行外委施工队安全保证金抵押管理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也保障了三钢生产单位与外委队伍的交叉作业安全。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最新版全文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3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健全机制体制,夯实保障基础,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规范化、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任务目标

按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要求,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推动企业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全面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加快乡镇安监站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盲区,实现全覆盖。

三、内容、步骤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逐步推进“五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及各重点高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强化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保障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具体内容:

(一)网格划分。

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一级网格为县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为一级网格的具体工作部门。

二级网格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县工业园区。

三级网格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二)“五级五覆盖”工作要求。

1.完善安全监管保障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各乡(镇)、街道办要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2—3人,负有安全监管任务的部门、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2—3人,各行政村(社区)至少落实1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单位、部门要保障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金投入,完成安监站(办)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应急救援装备等配备;力争年底,所有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制度等等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业管理。以制度为保障,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建设。

3.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实施委托执法。为确保监管执行有力,隐患治理有效,县安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执法授权,被委托方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正确行使委托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各级安监人员培训。年底前,乡镇、街道办安监干部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强化机构建设,明确责任落实。乡镇政府(街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村(社区)有关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日常安全生产巡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5.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五级五覆盖”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逐年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行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县政府将不断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采取县财政补贴与乡镇、部门自筹相结合方式,确保“五级五覆盖”扎实推进。

(三)“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要求。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完善企业及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明确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2.逐步开展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确认。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高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网格化管理体系,扩大到其他企业,各相关企业对口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后于年底前报县政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网格划分,落实网格责任人,绘制网格图,分解任务,全力抓好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督察组对“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有效方式。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直各委、办、局要依照各自职责规定,履行职能职责并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协助执法、信息上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负责所在区域内隐患排查、劝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善后处理及宣传教育等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保证经费充足、制度健全、网格上墙、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加快推进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于5月15日前,全面完成“五级五覆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及各重点高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相关企业对口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于年底前报县政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于4月27日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4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树立安全发展的良好形象,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区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安全技术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我区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直接关系,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内涵、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重心下沉、机构加强、基础加固、素质提高、保障有力”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探索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新方法、新手段、新理念,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涵

安全生产基层是指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及各行业管理部门,包括:监管基层、生产基层、领导基层三个层面。监管基层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职能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职能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部门及人员,主要职能是落实“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指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带有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基本要素及工作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管、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等内容。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年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工作条件有效改善;监管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承诺、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规章制度等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安全投入、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安全专家管理等基础工作全面加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围绕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目标,努力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监局增设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股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在监察一股加挂职业健康管理股牌子,在监察二股加挂应急救援办公室牌子,工作人员内部调剂。镇、街道、园区设立安监站,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监管人员。村(社区)安全监管任务由农村专(兼)职安全员和社区服务人员承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设置管理机构的小型企业,要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要求,成立专职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力争年底前,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达标率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镇、街道、园区及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抓,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部门、行业和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述职制度,每半年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区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落实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实现管理、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逐步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突出加强设施设备建设。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为标准,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基层安全监管设施设备的保障力度,逐步改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区安监局科(室),镇、街道、园区安监站,行业管理部门安监科要逐步达到有一个独立办公场所、一套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台执法车辆,有一套录音、照相、摄像取证设备,有一套现场检验检测装备,每人有一套个人防护装备的“六个一”标准;村(社区)要有办公场所和通信设备;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要达到有一个办公场所、一套办公设备、一个宣教场所、一套教学设备、一套现场检验检测设备,有一套齐全完备、状态良好的应急救援器材的“六个一”标准。力争年底前,实现100%达标。

(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镇、街道、园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安全事故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安全生产值班、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监管人员职责等11个方面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信息报告、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基本制度,落实村(社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于底前建立完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全面提升人员素质。要加强素质培养,各部门、单位要采取上下结合、岗位实践、集中培训、专家授课、交叉轮训等手段,加大对基层安监队伍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安监队伍和行业安全管理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区安监局、镇、街、园区、行业管理部门安监人员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要改善专业结构,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从办公经费或安全生产费用中出资,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到高校进修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台账。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均要建立完善工矿商贸企业、中小学校及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辖区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重大危险源、职业危害场所、安全生产记录资料、安全监管对象分布图、安全教育培训等14项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安全会议记录、监督检查记录、安全宣传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事故情况登记、机动车辆(船舶)登记、特种作业人员、专(兼)职安全员情况登记等9项基本数据台账,建立完善相对应的档案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级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资料,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安全会议记录,企业人员花名册(全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新工人(含农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爆破物品管理台帐,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等14项数据台账,并实施动态监管。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审查的不准施工;凡涉及安全许可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落实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进化工业园区的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凡没有履行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不得准予开工建设。对未按规定落实的部门、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村民建房等建设活动的安全管理。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标准化建设。要注重试点先行,各行业要率先以安全基础扎实、工艺流程先进、管理科学规范的大中型以上企业为试点,进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标准化示范建设,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流程、人员设备等管理体系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人、机、物时刻处于良好生产状态。要推广安全工艺,利用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换证等时期,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对一般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实现整个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年,在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机械、冶金、建材等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冶金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年底前,所有行业实现标准化达标。

(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要扩大承诺范围,由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重点企业承诺向全区中小型和一般企业扩展,由企业法人代表承诺向企业管理层、生产班组承诺延伸。要拓展承诺内容,要将先进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现场紧急撤人避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企业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的新理念、新内容写入安全承诺。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挂钩联动,努力推动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年,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纳入安全生产承诺范围,并将承诺范围延伸至班组。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开展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建立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于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区、镇(街道、园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和主管部门负责制度,逐一登记、跟踪、督办,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可防可控可除,直至销号。要加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负有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评估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隐患整治率,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要倡导职业健康观念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力推进新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教育,逐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的关注。要加快推进职业卫生申报备案工作,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情况的普查、登记工作,年底前,要完成60%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年底完成所有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要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依据国家职业卫生健康标准,全面展开高危、粉尘、有毒行业职业卫生检查。年底以前,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五、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建立安全投入保障体系。区安监局年度办公经费,按照辖区内常住总人数每人1至3元标准核定。年度预算经费标准与核定标准差额部分,由财政部门追加补充。从年起,按照核定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并每年按总金额的10%递增。镇、街道、园区、太阳城管委会安监站年度办公经费不少于2万元,由区财政划拨到安监局负责监管。区安监局根据各安监站工作开展情况拨付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标准,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使用、管理。

(二)建立健全安全规章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行业规范、责任追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标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健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安全问题,专项调度,协同解决。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要时期、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制度,多角度、深层次挖掘消除安全隐患。在镇、街道、园区实施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责权不统一问题。

(三)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完善网络在线监控、移动指挥系统、应急演练模拟系统建设,着力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互联互通,重大危险源(点)实时视频监控。定期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所属的救援人员、装备、物资、器材等资源,建立应急联储、联供、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和备案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到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和备案工作,力争年年底前,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四)建立安全宣教保障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大力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法规意识和防护意识。浓厚全区安全文化氛围,以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在电台设专栏、在报纸辟专版、在电视做专访、在基层搞汇演、在街头立主题广告牌,努力形成多元化、立体式的安全文化宣传模式。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上岗的要求,认真组织监管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管理安全生产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五)建立安全专家规范化保障体系。充实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优选各重点企业、各行业安全生产专家,选聘国家和省内外优秀安全生产专家,年底前分门别类建立各行业管理及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专业类专家库,依托专家力量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水平。实行安全生产专家联合会诊制度,对重点时期、重要环节、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专家联合会诊制度,通过共同检查、集中讨论,找准问题症结,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年底前,实现安全专家在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间人才信息共享。

六、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一)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重缺陷或者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并与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挂钩,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联动管理、联合服务、动态监管。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对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和个人的奖金数额。对连续3年全部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的部门和单位,由区政府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予以表彰。对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予以表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实施有奖举报。

(三)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合理待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安监工作人员各项待遇。要从政治上、组织上关心成长进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经济待遇,保证上级要求落实到位。特别对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场所的安全监管人员,要增加补助资金。建立对从事危险和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监管人员体检制度,每年体检不少于一次。积极推行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一线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5

XXXX工业总公司

前言

XXXX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X行业标准QJ3110-99《工厂安全性评价》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制的.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下发.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

公司以往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有和《汇编》中内容冲突的,一律以《汇编》中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

由于时间仓促,编写者对法律,标准的理解程度限制,《汇编》中难免存在不足,请各单位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安委会,以便不断改进完善.

XXXX工业总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5年7月30日

目录

1.安全生产通则……………………………………………………4

2.安全生产责任制…………………………………………………18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9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33

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36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8

7.工伤事故管理制度………………………………………………44

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49

9.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2

10.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54

11.动力管线管理制度……………………………………………61

12.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63

13.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65

14.化学管理制度……………………………………………71

15."三同时"审批制度…………………………………………74

16.工业卫生管理制度……………………………………………75

17.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78

18.安全防火管理制度……………………………………………81

19.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82

20.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6

21.安全信息及归档管理办法……………………………………88

22.劳保标准………………………………………………………92

23.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93

24.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4

25.事故应急预案…………………………………………………97

26.各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09

安全生产通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本通则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各项生产活动.

1.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助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减少,防止事故的发生.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1《安全检查细则》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3内容与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

3.1公司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

3.1.2公司全体职工,都应依照《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1.3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会签时必须有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签字.

3.1.4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1.5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5.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副总经理主管.

3.1.5.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技术工作.

3.1.5.3公司内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由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成立并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各单位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1.5.4每个从事生产,试验,检测等作业的项目部,都应设一名兼职的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1.6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1.6.l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3.1.6.2对操作生产设备的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

3.1.6.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具体按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中的规定执行.

3.1.6.4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6.5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有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

3.1.6.6对参加危险作业工程的职工,要进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教育.

3.1.6.7对派往公司外执行生产,试验,检测,安装,运输等任务的职工,要进行有关作业环境和条件的安全教育.

3.1.6.8对所有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1.6.9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

3.1.7对于接触火工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的安全管理与要求,按QJl421.11规定执行.

3.1.8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1.8.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生产,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月查,班组的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

3.1.8.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1.8.3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生产前安全检查.每年要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安全检查.

3.1.8.4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1.8.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

3.1.9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1.9.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具体标准按《XXXX工业总公司员工

保健费和疗养假管理规定》执行.

3.1.9.2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将每年技术改造经费的10—20%用于安全技术改造.

3.1.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职工必要休息.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

3.1.10.1坚持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1.10.2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1.11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和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

3.1.13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3.1.14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3.1.14.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1.14.2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

3.1.14.3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查.

3.1.14.4公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

3.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3.2.1生产区作业场所和其他设施,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完好.

3.2.2生产区道路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3.2.2.1车行道,人行道保持平坦,畅通,并有足够的夜间照明.禁止在路面上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交通或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活动.

3.2.2.2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米.厂房内的通道宽度,通行机动车辆的主通道不得小于3.5米.

3.2.2.3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上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不得低于3.5米.

3.2.2.4生产区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物等.不得防碍交通视线.

3.2.2.5道路两侧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

3.2.2.6在道路上施工必须设安全围栏,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警示灯,施工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按原标准修复道路.

3.2.3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3.2.3.1所有建筑物及架空管线的支架,立柱等构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使用单位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3.2所有沟,井,池及空中走台上有失足堕落危险的孔,洞等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栏.

3.2.3.3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等,都应按有关标准安设防雷装置,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性能可靠.

3.2.3.4各种输送管线的安装,架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各种用途的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刷涂不同的标志色,以示区别.树木及其枝叶与架空电线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2.3.5在公司区和作业场所的危险部位,应按GB2894《安全标志》GB2893《安全色》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警句.

3.2.3.6易燃易爆,高压电,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场所,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级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2.4防火防爆场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3.2.4.1严禁焚烧垃圾,废纸及工业废料等.

3.2.4.2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库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2.4.3易燃易爆场所周围10米内,散发大量易燃气体,粉尘的场所周围30米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机动车辆严禁随意驶入易燃易爆场所.

3.2.4.4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3.2.4.5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方可进行.

3.2.5危险作业场所选址,应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区和交通要道.短期从事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或大修;建筑物的施工,拆除或在修,以及进行燃烧,爆破等危险实验,应在周围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派值班人员警戒,以防无关人员进入.

3.2.6在生产区施工动土,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地下设施,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2.7作业场所的各种设备,工作台布置,安装应保证安全,便于操作,维修和通行.在可能产生飞溅物伤人场所,必须设置铁丝防护栏或护板.

3.2.8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9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3.2.10.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启的门窗,冬季应有防寒装置.

3.2.11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应为工作者设置木质踏板.

3.2.12对有粉尘,毒物,强腐蚀物,强磁场,放(辐)射线等有害作业场所,以及产生强噪声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防护和治理,把有害因素降到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2.12.1这类作业应在单独的工作间内进行.

3.2.12.2作业设备应严加密闭,必要时安装使用通讯,吸尘,净化,屏蔽,吸收等防护装置,并尽可能采用远距离,自动化操作.

3.2.12.3废料,废水和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应按照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规定妥善处理,废料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

3.2.13每个工作场所都应设安全负责人,并标志于醒目部位.

3.3对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的安全要求

3.3.1生产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工具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准违章作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改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3.3.2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对新设备及其安装应认真验收,防止因设备本身缺陷或安装不当危及职工.

3.3.3生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认真管理好所用设备,保证其使用安全性.

3.3.4生产设备的公共设备(如砂轮机)供同一作业场所人员共用的设备(如通风机械),应由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制定专门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制止违章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现故障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3.3.5本公司自己设计,制造,使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经主管技术部门审查批准.使用前认真试验和验收,以确保其安全性能,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3.3.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

3.3.7独立操作特种作业的生产设备,必须按QJl423.8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公司劳人部门考核发上岗证上岗.否则严禁独立操作.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复审,否则不得继续独立操作.

3.3.8按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水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设备传动带,传动链,转轴,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并严禁随意拆移,完成设备检修后立即按原标准装好.

3.3.9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份,应装设安全装置.

3.3.10各种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其各部份完好.其制动,传动,鸣笛,灯光,雨刷,后视镜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3.11起重机械各部份,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明显标明其额定最大起重吨位.其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自动连锁和警铃,信号等安全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连接吊物的吊具,钢丝绳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

3.3.12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按《华北地区电器工程安装标准》安装和管理.严禁非电工安装,改装或修理电气设备.用电单位的变配电设备(配电柜等)只允许持证电工管理和操作.

3.3.12.1安装使用临时电线,必须事先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使用,用后及时拆除.

3.3.12.2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需要带电体应安装在人和物都接触不到之处.否则必须设可靠的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3.12.3电气设备必须设可熔性保险器或自动开关,必要时应装漏电保护器.

3.3.12.4一切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性接零措施.

3.3.12.5行灯和生产设备本身的灯具,都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处所和金属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3.12.6严禁用可燃液体,水或其它潮湿物清洗,擦拭电器设备.

3.3.12.7在易燃易爆场所,产生大量可燃性粉尘的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潮湿或产生大量蒸汽的场所,电器设备必须采用封闭防潮型.

3.3.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等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不同种类气瓶,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存放.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同处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

3.3.14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购买,安装,管理,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主管机动副总经理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

3.3.15锅炉应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得与人员密集的房间,道路贴邻.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购买,安装,使用,运行,管理,保养,检修,试压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任何领导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允许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3.3.16各单位的工具管理人员,应保证发放的各种工,刀,夹,模,量,吊等器具的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必须随时修理或更换,并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

3.4.作业行为的安全要求

3.4.1进入工作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着装.禁止上身上岗,注意文明生产.禁止穿背心,短裤;禁止穿裙子,高跟鞋;操作外露旋转机械严禁戴手套,围巾,领带,或其它颈挂物;严禁穿敞袖上衣,女职工和长发男职工必须戴好工作帽,严禁长发外露.

3.4.2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3.4.3严禁一切人员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3.4.4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3.4.5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3.4.6除正确操作外,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3.4.7不得在运转设备上放置任何物品.启动设备之前,必须把工件和刀,夹,模具夹牢固,以防备启动后脱落伤人.设备上可调整移动的部件(如车床尾座,砂轮机的拖板,摇臂钻床的摇臂,动力头等)必须在设备启动之前固定,以防在设备运转时移动.在设备上装卸,调整,测量工件或装卸,调整工,刀,夹,模具,以及调整设备等,都必须先停机,并待设备完全停稳后方可进行.设备运转时如遇突然停电,或发现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并关闭电源,待确认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启动.

3.4.8检查修理,清洗设备必须事先做到:

3.4.8.1所有机动设备都必须先停机,关闭机上电源开关,还必须关闭机外电源开关,并悬挂"禁止启动"的警告牌.

3.4.8.2检修或清理水,电,气,汽等动力设备和输送管线,应先停止有关运行,关闭(有的则须打开)有关阀门,开关,并悬挂警告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其它可靠措施.

3.4.8.3检修容器必须先泄掉其内部的压力,否则严禁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3.4.9每台压力机械都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擅自动用.压力机械正在运转和未完全停止时,手未离开手动开关或脚未离开脚动开关之前,手及人体其他部位都不得进入施压空间.

3.4.10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起重机,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3.4.11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3.4.12搬运,装卸等作业,非一人的能力所能承担的,应根据安全需要配备足够的人数共同承担,非人力所能承担的,必须使用相应的设备或机械.

3.4.13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多数人共同操作,必须事先确定一人指挥,明确分工,互相协调一致,共同操作过程中,如果有人离开因而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止工作.

3.4.14从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带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必要时架建安全网,并严禁抛掷物品,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方同时垂直作业.如遇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光照不足时,不得进行任何高处作业.

3.4.15进入容器或地下等狭小空间作业,电工带电作业,高压电气的值班,巡检作业,以及登高处作业等,属危险作业,必须二人以上共同操作,并有专人监护(包括为登梯工作的人扶稳梯子)作业前,应首先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充分准备各种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处理意外险情的应急措施.狭小,密闭空间的多人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人数.

3.4.16化学危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互接触会产生燃烧,爆炸或毒性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间存放,同车运输或同一地点使用.

3.4.17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

3.4.18严禁违章驾车,违章乘车和超高,超宽,超长等违章运载.车上物品必须装载稳固,严防运输过程中物品移位,倾覆,散落,飞溅,滴漏.

3.4.19车辆驶速限制:在生产区道路上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道路交叉和拐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工房内及其出入口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3.4.20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车棚内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工房内,办公室严禁停放各类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3.4.2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严禁无证驾驶各种机动车和酒后开车.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总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第十九条市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条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本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置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7)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8)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应坚决停用;

(9)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10)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向总公司汇报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解释,自二五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分公司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公司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分公司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3分公司检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分公司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部,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公司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分公司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总公司,总公司里能解决的不推给院里.

3.7分公司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分公司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经营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录: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单位或工房: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

处理意见

1

操作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

劳动护具穿戴符合要求

4

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5

三大安全附件在有效期

6

电器设备,开关,照明及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7

吊具,吊绳完好且在有效期

8

接地正常并在检测期

9

生产现场文明整洁无多余物

10

无违章现象

11

检查记录

备注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负责人:

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念,内容和组织.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网络的建立.

2术语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运用安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通过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

3.1确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3.2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证体系.

3.3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3.4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3.5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

3.6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

3.7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班组安全管理活动.

3.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4安全管理组织

4.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2建立技安组织网络(见附录),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综合部,经营部,市场部,财务部,特材公司,建筑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任委员,协助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工作.

4.3按规定配备兼职技安干部,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业务,技术工作.

4.4基层生产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管理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

4.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基层生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附录:

工业总公司安全保证组织网络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2引用标准和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

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内容

人数

受教育人数

%

评价

说明

1.新入公司人员三级教育

2.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3.工程技术人员教育

4.安全技术人员教育

5.班组长教育

6.全员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8.复训教育

9.复工教育

10.调换工种教育

检查人检查日期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录A:

事故隐患通知单

()司安字第号此联单分公司(项目部)留存

:

现发现下列问题,曾口头通知同志,现将该问题书面通知你们,请在月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经营部.

经营部

年月日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司安字第号此联反馈经营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单位(章)

负责人

年月日

附录B:

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

单位:班组:发现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性质:

违规,违制内容:

纠正措施要求:

处理意见:

经营部

日期

一联通知分公司(项目部)

二联经营部留存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工伤事故的确定

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

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六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

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院主管部门,同时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

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4.1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4.2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4.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6事故调查

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见附录),在24小时内报经营部.

6.2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3发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4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6.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6.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6.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6.2确定事故责任.

6.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按照(91)国务院第7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6.9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询私舞弊.

6.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有关部门.

7.5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事故管理

8.1经营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经营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附录:

伤亡事故登记表

单位:

发生事故日期:年月日时分

事故类别:

伤亡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及级别

本工种工龄

伤亡情况(死,重,轻)

受过何种教育

歇工天数

备注

事故经过和原因: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负责人与完成日期,检查人:

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制表人:

年月日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术语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其它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审批

5.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参照QJ1424制定),报公司经营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5.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6危险作业的实施

6.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6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责任明确

该公司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立了“抓生产从安全入手,抓安全从生产出发”的工作指导思想,视安全生产工作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王坚先生直接担任组长,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管理机构成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注册安全主任),协助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人抓,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

该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与档案管理制度和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共计编写制定了44个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覆盖各个生产车间的每一个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人,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

该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权、利统一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级分解,将责任和指标明确到部门、班组、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真抓实干突出安全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狠抓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班组长是兵头将尾,作用不容忽视,他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第二,狠抓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我们从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入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今年上半年共举办了18期培训班,共600人次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第三,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现有7人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1人持有中级安全主任证,4人持有初级安全主任证,2人持有安全标准化证,3人持有危化品登记证,7人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该公司实行“周检查、月考评”的形式,检查和评比的主要内容有:消防设备、安全教育、安全制度的落实、现场管理、机械设备及劳动保护等。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到各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还实施了领导夜间巡查制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将检查工作与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是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该公司从在册职工月工资提取20元/人月,作为职工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管理部按月考核、当月结算,当月无“三违”、无事故,保证金全额返回。班组出现“三违”行为,取消该班组当月全部保证金的发还。部门月累计出现两次“三违”现象,加扣部门经理当月50%的保证金;部门月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三违”现象,取消该部门经理当月全部保证金的返还。公司还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10万元。

三、探索创新追求最佳安全管理水平

该公司在厂区管理方面,实施了《人员进入厂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在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安全教育方式及同员工签订《岗位责任状》和《工作环境告知书》,按《设备日常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车间实行划线管理,物品按区域分类存放,禁止通道上摆放物品;在各作业场悬挂了安全技术说明及岗位操作规格,设置了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面,溶剂贮罐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进入溶剂贮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方可入内。剧毒仓库实行“五双”制度管理,安装了洗眼器、喷淋装置。

在消防设施方面,制定《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计划》,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及维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在安全投入方面,今年上半年该公司投入的安全费用共计50余万元。成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给予了相应的补助,每月训练一次,每年组织两次事故应急演练。生产车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14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装置。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了工作鞋、工作服、手套和口罩。此外还建起iso14000的环境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7

1、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园区管委会和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外资、商贸流通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大楼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重岗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党务、社区创新与管理、劳动保障、统计工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三化一攻坚”中的“新型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国土、供电、重点工程保障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三化一攻坚”中的“农业现代化”和“三农”、水利、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交通建设与管理、农业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绿化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园区综合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稳定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武装、双拥和房屋征收、城管、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政法、法制和教育、体育、卫生、民政、老龄、老促会、关工委、残联、医疗保险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科技、科协、环保、知识产权、企业科技创新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宣传、统战和后勤保障、党政办、考勤考绩、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核、软环境整治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组织、工会和分管群团、老干部、人才、干部创业、干部培训、社区党建创新与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三化一攻坚”中的“脱贫攻坚”和分管农村经济、扶贫开发、平台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全镇资产管理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园区日常事务、重点工程推进督查、项目审计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计划生育、城乡房屋安置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通讯、邮政广网、规划建设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大楼社区日常事务管理、重点工程保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1、大楼社区招商引资、劳动保障、全民创业、个体私营经济、政法、安全生产、稳定、国土、村建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2、大楼社区“三农”、水利、农电、农技、农村环境整治、环保、交通、绿化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3、大楼社区党务、群团、办公室、后勤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农经、脱贫攻坚、邮政广网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4、重岗社区日常事务、“三农”、水利、交通、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农村环境整治、环保、绿化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5、重岗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全民创业、个体私营经济、邮政广网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6、重岗社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政法、安全生产、土地征用、重点工程保障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7、重岗社区党务、群团、、民政、农经、脱贫攻坚、安置小区建设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包片领导、蹲点干部安全职责

包片领导、蹲点干部负责所在居委会、分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镇直各单位安全职责

各单位认真协助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四、居委会、分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居委会、分场支部书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任是具体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挥。

五、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

对发生事故的居委会、分场、镇直各单位,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居委会、分场、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其全年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8

论文摘要:通过对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关系的分析 ,论述了煤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监督监察的必要性

   1 问题的提出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监察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方针,所以,探讨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是搞好安全监察,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根本出路。

    我们进行安全监察的目的,在于依照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但是,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员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在现场,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必须着力于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挖掘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内部潜力。这是因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搞好安全生产决定性因素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缺乏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那么,任何外部的监督检查,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通过安全监察,促进安全管理是我们作好监察工作的新课题。

2 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通过我们的安全监察发现,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相对来说,安全管理水平比较高,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比较低下,安全装备水平普遍较低,煤矿企业领导的管理水平大多数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粗放型管理水平上,难以适应现在安全形势的发展;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地方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较原始的,一些乡镇煤矿甚至没有起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上,有的甚至是空白,在装备上有的还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生产水平上,在职工的素质方面,大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非常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相当落后。试想,处于这样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如果煤矿的安全执法监察不与企业的安全管理相结合,单纯的安全执法力度再大,也无法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

    对于煤矿安全来说,煤矿安全监察与煤矿企业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关键的因素在于煤矿企业本身。这是因为:一是煤矿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贯穿于煤矿一切生产活动之中,所以说日常的安全管理决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而独立存在,也就是说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才会有提高;二是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在于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煤矿是否有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完全依靠外部的监督,自身没有安全的自律意识,是不会搞好安全生产的;三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职工,因此职工是否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成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实质是同井下现场的各种自然灾害和违章现象作斗争,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四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决定性因素的也是最为基础的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完善,管理层是否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意识,只有企业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层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意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五是现场的装备水平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煤矿安全监察不仅可在现场及时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约煤矿的违法行为,而且要通过行政执法,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性地促使煤矿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机构,加强考核,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提高煤矿的装备水平,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所以说煤矿安全监察作为外因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的好转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加强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严格监督监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的责任制度,是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制度和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健全和考核落实,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在现场得到正确答案,它使每一个管理者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心,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是煤矿的专业部门和个人根据部门和个人专业的范围,在制度上确保专业范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如果部门业务保安做得好,每一个人在岗位上都能够按章作业,每一个专业都能够得到安全生产,那么全矿也就做到安全生产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工作,它要求每一个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时间、资金、人员、责任,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使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事故责任追究制是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促使煤矿管理者增强责任心,使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投入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都对煤矿安全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必须作为重点进行安全监察。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9

关键词 核电厂 班组 安全管理 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核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一般包含以下方面:制定安全方针、政策,设立量化的安全目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确定安全管理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培训进行宣传贯彻,确保的到贯彻实施;通过内、外部审核等方式,评价体系运转的有效性;根据定期评价的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二、核电企业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

班组是企业基层的生产劳动组织,是企业的细胞,是直接组织员工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单位。班组成员是核电厂中工作风险度较高的人群,他们工作在生产一线,负责核电厂的建设、运行和维修等工作,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决定了核电厂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班组安全管理建设是核电厂安全整体水平建设的重要方面。

1.标准化组织体系。电厂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工作范围设置班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和岗位技能要求。从安全管理角度,班组应设一名班组长和一名安全员。电厂应明确规定班组长和安全员选拔、任用的条件、规范选拔程序,提倡竞聘上岗,保证班组长和安全员队伍整体素质。应建立对班组长和安全员考核管理制度,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班组长和安全员的激励机制,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2.标准化管理目标。班组所属管理部门和各个班组、伴着个人应于每年年初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包括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保障措施两方面内容。班组安全目标要结合本班组专业性质和工作实际,以及近几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部门的要求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班组安全目标中安全保证措施以解决和控制“人、物、环境”三个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未中心,突出解决本班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3.标准化安全活动。是指班组在生产活动中为了确保安全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传达单位和部门有关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化作业规程等;分析班组内外部事故案例,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结合本班组作业特点和生产状况,组织员工积极辨识岗位危险源、环境有害因素,开展事故隐患预测和预控等。电厂应在制度上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方式、内容、要求等进行规定,确保班组能够坚持定期进行班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切合实际、记录完整、规范;能够定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内外部经验反馈材料,并结合本职工作内容开展相应的内部自查和反馈。

4.标准化教育培训。电厂应对各班组实行标准化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全员、全工种、全过程的培训教育,形成反馈机制,强化培训的效果,使培训教育系统化、体系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安全授权培训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两个部分。基本安全授权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核电厂安全文化、核电厂质量保证、核电厂应急准备和响应核电厂急救、核电厂辐射防护、核电厂工业安全、核电厂消防、核电厂保卫、核电厂工作过程管理、核电厂场地管理、核电厂环境保护等。

5.标准化安全检查。班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建立标准化检查清单,实现检查内容、合格标准、整改要求的标准化,可消除了以往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经验性,使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从粗犷化、经验化向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迈进。主要检查内容有三方面:建立标准化检查表;建立标准化违章处理流程;建立标准化违章台账。

三、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措施

1.加强实际调查研究,保证标准制定的严谨性。我们在制定标准时必须周密策划,详细梳理各个管理环节的关系,经过调查研究以符合实际;只有经过调查研究制定出来的标准,符合实际,就不会走弯路,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与质量标准化管理相结合。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很多质量方面的标准化要求对安全管理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比如生产工艺的标准化、施工环境要求的标准化等,这些基础性的控制若不到位,那么对安全管理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同时要深入结合质量管理标准化,两者结合开展;

3.加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标准化的主导思想就是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所以我们在制定标准时要将每个工作环节落实的具体的人员岗位上,避免出现无人负责或多人负责的状况,保证标准化推进工作的可控性;

4.加强标准化管理沟通。针对管理环节过多的现状,我们在制定管理流程过程中要增强任务、责任交接控制,最大限度地将此项管理环节体现在管理记录中,并在推进过程中要适时的加大管理沟通力度,利用会议、培训、宣传等手段促进管理信息的交流;

5.加强基层管理培训以及工种操作规程考核与培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对各种管理制度、标准的学习教育,只有管理人员都了解、熟悉具体的标准化推进流程,才能更好的指导员工的具体操作。员工培训则要具体到每个工种操作规程的培训,真正从基础抓起,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认真执行“培训学习达不到要求不准上岗”的规定要求,培训部门要切实发挥机构的职能作用,高标准把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严。

6.重点加大班组标准化推进力度。班组是安全管理的最基本单位,也是最根本主体,只有班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准才能得到本质提升。我们的推进工作要以班组为基本载体,将各项管理措施、推进环节落实到班组中,再结合班组安全标杆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基层管理人员以及班组成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职工的巨大创造力,最大限度地挖掘管理潜能,确保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

结语总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与现行管理体系的机械整合并不能达到整合的效果,只有深入结合的实际,因地制宜,并通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进行磨合,才能充分整合体系优势。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从而构建起扎实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才能真正达到本质安全的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 推进安全标准化问题与对策,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陈丽珠.

[2]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樊晶光.

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篇10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主管组织的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在建工程进度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措施:

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目部。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紧密地与公司生产需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