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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十篇

2024-04-25 14:50:10      点击: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十篇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1

关键词:企业网络;网络安全;安全体系

前言

由于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工作方式以及生活方式都因为网络而逐步的发生改变。网络的共享性、开放性以及互联性程度逐渐扩大,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增大,网络也成为企业发展的主题。随着企业的信息化、办公的全球化以及网络贸易等业务的出现,网络安全也变得日益重要。为了保证企业网络自身的安全性,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面对网络中的各种威胁[1]。

1 企业网络的威胁及其风险管理

企业网络的信息是自由传输的,尽管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威胁着企业网络的安全,但终究都是由于信息的泄露以及信息资源的破坏。所以应从下列几点解决对企业网络构成的威胁,并根据这些威胁所导致的企业风险进行有效管理。首先,企业一定要确定哪些关键的内容或资产需要被保护。明确什么设备需要被保护,针对设备可以提供什么样的访问和怎么协调这样的工作。其次,评估需要进行网络安全保护的资源和财产。最后,分析所有对企业网络安全的可能威胁,并评估每个威胁的可能攻击性。威胁是指可能对网络和其中信息资源造成损失,它可以是偶然的,也可以是刻意的。威胁有很多方式,一般可以简单归纳为以下三种基本的类型:

1 未经授权的访问。指未经过授权的人员却可以访问网络资产,而且也存在对网络资产进行篡改的可能。

2 假冒。指由于伪造的凭证假冒其他人进行活动。

3 拒绝服务。指服务中断。

2 企业信息化的网络安全策略体系[2]

网络的安全策略是对网络的安全进行管理指导与支持。企业应该为网络安全制定一套安全方针,而且在内部网络的安全策略以及身份证明,从而为网络安全提供支持和认证。

2.1 安全策略的文档结构

a) 最高方针。是安全策略的主文档,属于纲领性的。陈述安全策略的适用范围、支持目标、对网络安全管理的意图、目的以及其它指导原则,网络安全各个方面所应遵守的原则方法和指导性策略。

b) 技术的规范与标准。其内容包含:各个主机的操作系统、网络设备以及主要应用程序等应该遵守的管理技术的标准、安全配置以及规范。

c) 管理的制度与规定.其中包含各种管理办法、管理规定或是暂行规定。从最高方针中引出一些具体的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及管理办法。得到的规定或办法不但可操作,还能有效的推广及实行,是由最高方针引申而来,对用户协议具有规范作用。而用户协议对其不能违背。

d) 组织机构以及人员的职责。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员职责,包含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的组织形式以及运作方式,还有机构与人员的具体责任或是连带责任。是机构及员工工作时的依照标准。具有可操作性,需得到有效推广及实行。

e) 用户的协议。与用户所签署的文档及协议,包含安全管理的网络、人员以及系统管理员的保密协议、安全使用承诺、安全责任书等等。作为用户及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承诺遵守规定,并在违反安全规定时的处罚依据[3]。

2.2 建立策略体系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缺少完整的策略体系。也没有使其成为可操作的、成文的、正式的策略以及规定来体现出机关或是企业高层对于网络安全性的重视。企业应该建立好网络安全的策略体系,制定出安全策略的系列文档。

建议企业按照上文描述的安全策略的文档结构进行文档体系的建立。企业的安全策略的编制原则是一个一体式的企业安全的策略体系,其内容可以覆盖到企业中的全部人员、部门、网络、地点以及分支机构。目前,由于企业中机构间的网络现状与业务情况的差别较大,所以在基本的策略体系和框架下,可以让各个机构以自身情况为基础,对策略和体系中的组织、用户协议、操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的职责逐步地细化。但细化后的策略所要求的安全程度不允许下降。

2.3 策略的与执行

企业网络安全的策略系列文档在制定完成后,必须得到以及有效执行。与执行的过程除了需要得到高层领导的支持与推动外,而且还要有可行的、合适的以及正确的推动手段。同时在策略与执行前,还需要对每个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以确保每个员工都掌握与内容中其相关的部分。而且还要明白这是一个艰苦的、长期的工作,需要经过艰苦努力。况且由于牵涉到企业内众多部门与大部分员工,工作的方式与流程可能还需要改变,所以其推行难度相当大;同时,安全策略的本身还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例如太过复杂及繁琐、不切实际以及规定有所缺欠等,都会影响到整体策略的落实[4]。

3 企业信息化网络安全技术的总体方案

3.1 引入防火墙系统[5]

通过引入防火墙系统,可以利用防火墙功能中的“访问控制+边界隔离”,从而实现控制企业网进出的访问。尤其是对一些内部服务器进行资源访问的,可以重点进行监控,以提高企业网络层面的安全。防火墙的子系统还能够与入侵检测的子系统联动,当入侵检测的系统对数据包进行检测,发现异常并告知防火墙时,防火墙可以生成相应的安全策略,并将访问源拒绝于防火墙之外。

3.2 引入网络防病毒的子系统

防病毒的子系统是用来对网络病毒进行实时查杀的,从而保证企业免遭病毒的危害。企业需要在内部部署邮件级、服务器级、个人主机级和网关级的病毒防护。在整体范围内提高系统的防御能力,提高企业网络层面安全性。

3.3 引入漏洞扫描的子系统

漏洞扫描的子系统可以定期分析安全隐患,并在其萌牙状态时就把安全隐患消灭。由于企业网络中包含众多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和操作系统,还运行着人力资源系统、产品管理系统、客户的信息系统、财务系统等诸多重要系统,如何确保众多信息的安全以及各类系统的稳定应用,便成为需要高度关注的重点。对漏洞扫描的子系统进行定期扫描,并在定期扫描后提交漏洞和弱点分析报告,可使企业网的整体系统的安全性得以提高。

3.4 引入数据加密的子系统

对企业网重要的数据进行加密,以确保数据以密文的形式在网络中被传递。能够有效防范窃取企业重要的数据,可以使企业网络的整体安全性得以提高。

4 结语

通过以上对企业网络的安全和隐患进行的着重分析,提出了保护企业信息安全的解决方法。由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的广泛,所以对于企业网络安全的建设,需要遵循一个稳定的体系框架,同时还要不断更新技术。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网络安全隐患的系数,进一步保证企业信息化在网络时代能够更安全、更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顾晟. 企业信息化网络的安全隐患及解决策略[J].计算机时代,2010,3:19~22.

[2]丁国华,丁国强. 企业网络安全体系研究[J].福建电脑,2007,2:66~67.

[3]陆耀宾. 企业网络安全体系结构[J].电子工程师,2004,4:55~56.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局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继续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总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以及局“一岗双职”各条线落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达到一般隐患整改率100%,跟踪督改到位率100%,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完成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工作任务

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局“一岗双责”包企各条线监管责任。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体系;我局“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包保企业各条线领导负主要责任的要求,健全监管体系。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全员参与、重大隐患实时监控到位。局包保企业各条线要按照《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连安[2013]7号)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验收核销良好运行机制。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及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本行业标准化评分标准及风险辩识结果,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整改完成后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及核销。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体系。加强局系统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改为核心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设,实现局系统内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局安全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时录入和及时上报工作,实现县系统平网。

三、排查治理重点

局系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局包保企业各条线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并重点排查治理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一)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资质证照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责任制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责任体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齐全和适用性情况;

(六)教育培训的日常性和针对性,以及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七)安全投入和应急管理情况;

(八)现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九)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特别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

(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审批、检测、评估、监管、防护、应急情况;

(十三)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性较大的动力系统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监控情况;

(十四)生产工艺的合规性和安全符合性情况;

(十五)各停产倒闭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危旧厂房、宿舍的日常监管情况;

各企业、局“一岗双责”包保企业各条线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加大对正常生产企业、停产倒闭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危旧厂房、宿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在倒闭、破产改制企业危旧厂房内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经信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于3月19日前报局安全办。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在进行隐患风险辨识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中介等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安全投入;落实治理措施,及时治理每一处隐患;对一时难于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局包保企业、“一岗双责”各条线要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专家问诊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3

本文在分析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就如何构建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

1.问题的提出

电力施工企业作为建设施工高风险行业,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同时,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风险是各企业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笔者在分析近年来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施工项目部安全监督人员未能对各区域、各部位所有作业项目开展日常隐患巡查;2)施工项目部未能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现场风险未得到有效消除;3)企业总部缺乏各项目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信息,不能有效督导各单位隐患排查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主要内涵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监控,实现各基层单位隐患排查数据的及时上报、统计与汇总,数据实时共享,做到工作有计划,过程有控制,事后有统计分析、积累和反馈。运用PDCA思想,将信息化贯穿于整个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达到以最有效、最科学的手段促进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

3.推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建设意义

(1)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上级重要文件的保证。国发〔2010〕23号要求“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13〕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也对电力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提出具体要求,隐患排查工作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的重要工作职责。(2)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证。电力施工企业均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但在基层施工中普遍存在制度不落实,规程不遵守现象。通过常态的隐患排查,透过现象追溯管理原因,从本质、从基础管理上消除现场违章隐患,真正践行“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3)是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保证。众所周知,在电力施工现场,主要领导、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对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隐患排查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的公布、分析、统计与奖惩运用,能有效扭转主要管理人员隐患排查工作的走马观花、敷衍塞责的监管不作为现象,真正肩负起对现场违章隐患的查处、督促整改职责。

4.浅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构建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可按照如下思路进行构建:(1)确定使用对象:确定隐患排查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审批、使用、汇总、统计与分析、对象等人员。(2)确定使用功能:按照不同专业和部门的需求进行功能划分,具体包括两部分的功能:项目管理功能和企业本部管理功能,流程图和功能图如下:(3)与WBS(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工作相结合:隐患排查工作细分到每个施工作业的WBS中去。在企业层面,结合企业的WBS模版进行控制,将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整个企业的WBS作业中去,以达到公司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预期。同时,各项目依据企业的WBS模板进行细分,得到项目的WBS,项目依据自己的WBS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以达到项目风险防控的预期。(4)与危险源识别相结合。隐患排查工作与WBS作业过程控制相结合,项目先进行WBS危险源识别与上报,系统对危险源和重大风险进行提示,管理人员有目标地开展过程控制。(5)关注整改封闭。隐患排查信息管理模块包括问题登记、问题整改、问题检查等,其目的是针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将日常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纳入系统进行及时流转、沟通与处理,由相关责任人整改。项目部无法督促整改的隐患,由企业协调,组织各专业和部门合力解决。(6)结合PDCA实现全过程管控。企业层面可先对企业WBS危险源进行分析策划,把每一个危险源分解到对应的施工作业的WBS中,做到危险源的事先策划管理。当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若该施工作业的WBS有与企业WBS危险源中对应的信息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特有危险源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作业,可对存在的隐患信息进行上报,可达到对作业过程的检查处理;最后如果企业管理人员对隐患上报的情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存在长期未整改的隐患,又可在问题管理模块进行登记,形成整改通知单,以更严格的要求督促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消除隐患的要求。从整个信息化设计中不难看出,安全隐患信息化遵循了PDCA的管理思路,即事前有策划,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和反馈。(7)实现数据共享。安全隐患排查数据能够及时进入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便于管理人员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8)实现数据利用。通过对长期积累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处理和潜在信息挖掘,为公司决策者和职能部门提供管理依据和决策支持。

5.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运行初步成效

从2013年10月份开始,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体系正式投入试运行阶段。各项目安全员将每日隐患排查信息、专项安全等各类排查信息(如图1),依据基础数据库中的填报单位信息,对其进行系统自动汇总生成“隐患信息日报汇总表”,经项目主管人员审批后上报公司本部。公司安全部门专人负责对各项目安全隐患信息每日审核、汇总、,在时做到把修改的隐患记录信息提醒给相关填报人或负责人,并对需提请各部门和专业关注的隐患信息在时一并进行信息提示,督促整改封闭。

6.结束语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4

按照《**县安监局2012年重点工作计划》,安监局狠抓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前三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一季度重点抓了三个专项整治。一是粮食收储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粮食收储企业

是否具有收储资格;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用电线路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绞笼、传送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共检查企业34家,发现隐患67处。截止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特殊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及场所和生产工艺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检查。兰州炼油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更是加强了对两户炼油企业的监管,对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1月11日晚8:00时,安监局成立检查组,对我县两户炼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实地检查了液化气泵房、电力室、中控室、交接班记录,并检查夜班职工是否睡岗、串岗、空岗和在岗吸烟,及时指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企业整改。

二、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全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5

关键词:钢铁企业 安全生产 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40-02

1 钢铁行业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分析,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挖掘,笔者总结了我国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与工业气体(如煤气、氨气等)相关的安全事故频发。随着我国钢铁产业的规模的扩大,钢铁企业对一些新型工业原料和新工艺进行了广泛的运用,包括CCPP、干熄焦等。与这些工业原料和新工艺配套使用的是包括氧气、煤气及一系列惰性气体在内的工业气体,这样就造成这些工业气体的使用率越来越高。而大部分的钢铁企业还是沿用以前的安全技术标准,没有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升级,造成安全技术手段及安全生产规范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由工业气体引发的中毒等事故日益增多。

(2)安全设施存在巨大的隐患。工艺安全技术升级的配套措施不到位。许多大型国有企业的设备存在严重老化的问题,造成问题多,故障频发,而相应的升级改造又受到资金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项目的改扩建水平较低,技术规范不到位,造成许多固有缺陷和隐患。例如现在很多企业使用的吊运钢包,还是采用的非冶金专用的铸造工艺。许多国企的存在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或者技术问题,造成生产安全设施完备,新建的系统与老系统不兼容的问题。总而言之,钢铁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很大。

(3)生产技术与安全保障系统不匹配。随着钢铁产业中的新型信息技术和控制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的钢铁产业向高、精、尖的方向发展。而与这些生产技术配套的安全技术却还很陈旧,不能适应钢铁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2 安全技术监督的主要对策

2.1 新型安全管理体系的导入

在做任何安全技术改革之前,要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改变,从意识上来改革,对安全保障工作只考虑如何去达成,去实践。如果只是知而不行的空谈,就没有意义,要做到知行合一,从企业的最高主管到基层主管,达成共识,对安全保障技术带给我们巨大的改善效果,要有信念和信心,相信会取得卓越成果。另外我们可以成立一个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由各级部门主管组成,重新检视企业的安全系统流程和标准,订出安全技术改革初期阶段的目标和计划,并落实地去执行。

2.2 创建有自律精神的生产现场

钢铁企业的生产环境中安全保障工作,有的企业做得很好,也有做得不好,管理得很好的企业并不表示没有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做得不好的钢铁企业并不表示有许多安全隐患存在,不论是什么样的工厂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故此,可以说任何钢铁企业都有安全隐患存在,好的钢铁企业和差劲的钢铁企业的差异在于对种种安全隐患的洞察力,以及解决安全隐患的毅力和能力,优秀的钢铁企业首先将现场的安全隐患显现,然后针对安全隐患发挥全企业员工的才能,加以解决;差劲的钢铁企业则相反,无法知道安全隐患所在,即使别人将安全隐患指正出来,不但没有感激之情,相反认为是在找麻烦和他过不去,拒绝安全隐患所在,反而又以其它方式将安全隐患掩盖,要不用更多的安全监督队伍来监督生产,以求安心,殊不知对安全隐患的无视,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会掩盖安全隐患,当然不是有意,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知不觉地掉入这样错误,另一点是对自己的认识不清,不了解自己的能力如何,还没有去进行一些改变时,就将这样那样的困难放到前面,最终什么改善也没有去做,自然失去改善的机会。

一个会将安全隐患显现的钢铁企业,就具有自律的精神,对于外界的环境能够感觉出来,并且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说我们身体皮肤被擦伤出血,不需作任何处理也不至于血液流干而死掉,体内的血小板自然会做出反应,形成血栓,使创伤面流出的血液快速凝固,还有身体里有不舒服就可感觉出来,就医诊治,如果我们生产现场能做到这样,所有的安全隐患就无处可遁形。钢铁生产现场只有开工,就会有安全隐患存在,解决之后,又会有新安全隐患存在,如能依次将安全隐患解决掉,就是改善的意义,差劲的企业就是缺乏发掘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如果有安全隐患而不能显现出来,安全事故发生也被隐藏起来,有时明知安全隐患很多,而不是采取积极面去考虑如何改善,而是采取消极面来应对,如将在制品库存加到无限大,这样的企业当然不会改善进步。其实,我们往往在解决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又发现许多的安全隐患,只要继续解决下去,就能积累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所以,安全隐患就是宝藏。越多越好,当然,对安全隐患要有正确的认识,是指潜在的,还是没有造成损失前就把它找出来,并把它加以改善,消灭掉;如果同一个安全隐患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发生,那就不是安全隐患,而是灾难。

要使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显现出来,就必须先能区分正常与异常的现象,要能一看就知道异常的现象是否存在,并加以改善,而且改善的速度要快,要以对造成损失有切肤之痛的感觉来促使改善的加速进行,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管理之基础,即为“5S”工作。

2.3 特种设备的监督及管理

在钢铁生产的过程当中,是需要各种复杂的工程来共同完成的,其中会运用到许多特种设备,所以,我们要对特种设备制定专门的监督方案。在这之前,我们要搞清楚哪些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那些危险性比较强,且容易造成人或设备产生事故的机械设备。对特种设备的监督包括起重、压力、运输等设备及锅炉、压力容器等,这些设备都是危险性比较强的,另外还包括在安全方面的专用的仪器等都属于特种设备。我们对这些特种设备的监督及管理都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安全保护的。

2.4 对具有严重危害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

在钢铁生产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并且有很大一部分还对我们人体有巨大的毒害,除此之外,在生产的过程中还会产正大量具有高度危害的接触性毒物,这些有毒物质的危害性是相当严重的,所以就需要我们对这样的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监督的过程中,其主要的任务就是保证这些有严重危害的作业场所中的有害物质不能够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要对使用及产生这些有害物质的加工过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在我国,有许多的钢铁生产企业,在生产管理当中的水平也都不尽相同,所以,在这样复杂的环境及条件下,我们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首先应当将主次分清,对不同层次的企业进行分类的指导。我们应当最先消除最严重的危害,其次再逐渐的改善企业当中其它的条件,从而达到最终的目的。

2.5 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监督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6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6号)的进一步落实,逐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工作重点是总结近几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方式,突出安全监管重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企业涉及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工艺控制水平等固有危险程度为基础,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和附加安全因素,对本辖区企业按风险程度定性划分A、B、C、D四类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并将C、D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其中D类企业作为隐患挂牌督办对象。建立企业落实“查”、“治”隐患、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治”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主要任务为:

(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

(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三)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季、半年、年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情况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情况。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督促指导工作。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参与率,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0%以上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准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严把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应有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积极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力度,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报告和评价机构,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八)积极推进化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26号、省局浙安监管危化[20*]200号和市局台安监管[20*]2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符合安装条件企业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时间表。各地在4月底前向市安监局上报2010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

(九)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争30%以上企业完成登记。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动态情况记录,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台帐。

6、对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要及时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企业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安监中队,同时抄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尽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组织对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进行督查,帮助、指导、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多或重大隐患的,按D类或C类企业挂牌,督促限时整改;对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及时落实措施治理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未排查出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根据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服务企业名单,明确安全服务重点。

3、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活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时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并进行跟踪,视情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

4、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作业措施;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制度。

5、根据《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选用合适的DCS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安全控制设施。

6、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底数,了解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作好准备。

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相关工作制度、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结合安全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管理。

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20日前向市安监局报送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及时督促并指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对隐患进行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督促企业实施停产搬迁。

10、市安监局将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抽查和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鲍福康局长为组长,俞玉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督促指导企业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系统性开展一次全员“查身边隐患”、“杜绝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指导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工作措施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推进面上工作。

(三)登记建档,分级监管。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7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全市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各类煤炭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20**年淘汰、关闭矿井。

四、实施步骤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5月25日)。

1.紧急动员。各相关区(县)政府及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紧急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标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开展。

2.强化学习。要立即组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辖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9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4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22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明确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隐患的方式方法。

3.周密部署。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隐患排查要分级分类管理和监控,逐类进行。一般隐患按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安全培训等分类;重大隐患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分类。

(二)煤矿企业自查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9号),对矿井各个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行为的,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自查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并登记建档,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区(县)煤矿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要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监督落实。环鹏公司矿业分公司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备案。

(三)整改治理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对于一般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指导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对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煤矿要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行为,煤矿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审批,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整改标准,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向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煤矿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21日)。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逐矿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所列的8条情形之一的,严格按照该办法第十三条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和20**年已被淘汰、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建设。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按照要求再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规定程序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类矿井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经济处罚情况、停产整顿情况、关闭情况以及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

(五)检查验收阶段(7月22日—7月28日)。

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相关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区(县),将责令重新组织,限期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排查,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按照辖区具体行动部署,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在隐患自查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治理整改项目、资金、责任和进度,切实查处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督察指导力度,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严把检查、整改和验收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提出整改要求,对一时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并落实督办人。对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针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详细的执法监管计划。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吸收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严格审查,对整改结果要严格督察,对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标准。对资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和经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煤矿要对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突出重点,严大隐患。

一是重点排查治理瓦斯隐患。必须保证瓦斯监控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通风、机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设计、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加强对盲巷、密闭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正确处理矿井采掘接替关系,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在瓦斯超限、停风停电等异常情况下,要按规定撤人、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二是重点排查顶板隐患。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0号令的规定。采煤工作面顶板不能保证随采随冒的,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对辖区内存在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威胁的矿井,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进行检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治理方案,切实消除顶板隐患。

三是排查水害隐患。煤矿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老空水、地表水和岩溶水等隐患的排查,建立水害防治长效机制。要落实井上下防排水设施、设备和专职水害防治人员,制定并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掌握矿井周边水害情况,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简化生产系统,减少用人环节,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相关区(县)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区(县)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档案,并纳入监控、监管范围。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8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水泥、建材、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制造、木制品加工、服装加工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严格执法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工矿企业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步骤

整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20日前)。各村及相关企业应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和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或具体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村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安排请于20*年4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年全年)。各村及相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三)全面排治理查阶段:(20*年全年)。镇政府要对各村及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年安全年度考核。

四、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各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主要是矿山、水泥、建材、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制造、木制品加工、服装加工等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对因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9

今年以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的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整治行动,确保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及时治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现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一是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

二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工作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交通运输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验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厉打击驾驶人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执行卧铺客车凌晨2点至5点强制落地休息制度的规定,各运输企业GPS视频监控平台使用规范、正常。强化驾驶人员、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各项会议记录完善。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力度,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及时清理农村公路沿线路障,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三是狠抓了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安全生产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狠抓了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汛期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在这些重点时段,我局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保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检查15次,确保了交通运输系统重点时段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高度重视,认真全面排查隐患,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尽快整改到位。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8条,对排查出来能整改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隐患已基本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和防范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建议

一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县属于国家贫困县,各方面发展不均衡,人员素质也高低不齐,尽管做了许多工作,但还是存在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加强监管任务仍然较重。建议增加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二是农村公路及桥梁安全隐患也较多。由于我县对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改造资金投入相对较少,路桥梁修建等级和标准较低,随着车流量和载重量的日益增大,公路和桥梁超负荷承载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上级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性扶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三是道路客运安全潜在隐患依然存在。尽管对各运输公司已做了大量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但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检查仍有漏洞,客运超载超速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加大监管力度,以及处罚力度,让企业高度重视。

企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篇10

一、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月2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能按照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研究对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十七个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在4月下旬组织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及文件的主要精神,集中部署了辖区或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下发督查方案,明确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内容、重点及工作步聚和工作要求。

2、明确分工,注重排查。大部分责任单位成立了行政正职为组长,其他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抽调有关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督查职责分工,负责辖区(行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郊尾、枫亭、鲤南、鲤城建立了以包村领导干部为块、以原成立的各专项整治小组为条的责任网络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县安监、消防能全面开展行业内隐患排查,并做到一企一档。

3、建立台帐,完善制度。鲤城、郊尾、安监、消防等单位能围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立了工作会议、日常排查、督查督导、隐患整改等制度,建立了比较齐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百日督查工作重视不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一次彻底排查,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存有侥幸心理,重视不够。如:石苍乡、发改局尚无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鲤南管委会尚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部分单位虽有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但缺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纪要;相当部分单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现场检查记录、无按时报送隐患排查信息材料等。

2、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难。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在安全生产上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大部分企业没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部分企业没有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对一些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特殊岗位,没有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较少与现实出入较大,如大济、榜头、赖店等单位的企业安全档案不足;安全台帐不完整,没有落实“一企一档”制度,特别是对企业隐患自查信息一无所知。

4、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通过查阅乡镇、县直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表及执法文书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5、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仍大量存在。

一些高危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依然存在,农村非法销售“塑料瓶装”汽油的为数不少;“土三边”、“柴三机”上路营运在沿海枫亭和山区社硎、书峰等乡镇还较普遍;度尾镇存在少数无经检测锅炉仍在运行;无证矿山、土制炼油、地下烟花爆竹生产、校车违章超载等没有彻底根治。无证照“三合一”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停产停业整顿还不够有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有效的措施。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各项督查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2、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要突出抓好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督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规范百日督查安全台帐。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仙安办〔2008〕14号)要求,分门别类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加强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安办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提出建议。

4、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坚持把督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督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联合打击高危行业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严厉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土三边”、“柴三机”非法营运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以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办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做到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各类员工安全素质。

各责任单位要将督查通报及附件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县政府安办。

附: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2008年6月16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安全督查通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存档

仙游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08年6月16日印发

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1、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没持证上岗。园庄镇政府4诚毅鞋业1、车间安全门向内开向并被机台堵塞。2、车间与仓库没有设置防火隔离墙。郊尾镇政府5鹏程金属有限公司1、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阐刀开关防护盖脱落。2、液化气瓶与氧气瓶堆放一起。3、工人穿拖鞋上班,没佩戴防尘口罩。盖尾镇政府6新东方乐器工艺有限公司1、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2、车间通道距离不足,仓库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3、电焊工无证上岗。赖店镇政府7西埔工艺厂1、车间杂物乱堆放,堵塞安全通道。2、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3、没有安全警示标志。鲤南镇政府8西德加油站1、无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预案演练记录。2、收银柜有人抽烟,现场管理不到位。鲤南镇政府9达成制衣有限公司1、无企业自查、员工安全培训记录2、应急预案简单,操作性不强。鲤南管委会

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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