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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筑法十篇

2024-04-25 14:48:39      点击:

民法典建筑法十篇


民法典建筑法

民法典建筑法篇1

关键词:老武汉租界 民国建筑 融合

曾一度被誉为“东方芝加哥”之称的大武汉,因其能与上海,南京媲美的繁华租界而名扬中外。汉口江滩旧租界中林立的欧式建筑便是武汉一张沧桑的城市名片。

自1861年英国在汉口设立第一个租界后,德、俄、法、日等国相继在汉口设立租界。从总体范围看北至黄埔路、南到江汉路,东起沿江大道,西至中山大道,沿江线长3600米,占地地面积达2.2平方公里,自南向北依次为英租界、俄租界、法租界、德租界和日租界。风格涵盖:哥特式、洛可可式、巴洛克式等一应俱全。

租界的繁盛时期――“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变化和动荡的时期, 同时,租界的繁荣亦是西方战争侵略的写照。西方文化的大量渗入,各式欧式建筑与传统商贸形式相互融合,诞生了一种新的建筑形态――租界建筑。在租界建筑中,在租界建筑中,我们清晰的看到了具有欧式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语汇:拱门与开间,柱式和连续券,装饰和雕刻,室外廊道等。古希腊、古罗马、拜占庭、哥特、巴洛克、文艺复兴式等风格,各种建筑流派交相辉映,显现出民国建筑的一派异域风情。

根据老武汉租界建筑的形式,笔者对武汉地区的民国建筑风格特点与建筑装饰手法做了以下分析与总结。

一、 民国时期建筑风格:

民国时期中国建筑融入了西方特色,更加包容扩大,形式简约,造型典雅。是特定历史时期中外建筑艺术的缩影。

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整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西方古典主义建筑、新古典主义建筑、新民族主义建筑,而这三种建筑形式也同时出现在租界建筑中。

1、西方古典主义建筑

西方古典主义的建筑形式中,“纯正”的古希腊罗马建筑和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样式(三段式)等被广泛运用。采用这种建筑风格的主要存在于法院、银行、交易所、博物馆、剧院等公共建筑和一些纪念性建筑。例如汉口租界最典型的西方古典式建筑:其形式为古希腊建筑风格,正面立一列巨型石柱形成柱廊,柱头为爱奥尼式。墙面和檐部有花篮吊穗、火焰球等装饰浮雕。建筑古朴典雅,雄浑高大,通体采用石材装饰,凸显其浑厚庄严的建筑体量感。

2、新古典主义建筑

新古典主义建筑其主要表现手法是借鉴古典主义的整体形制或具象形态,以抽象或更简洁的形式表现,保留建筑的传统形式美感。例如位于汉口中山大道708号的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原汉口南洋大楼。南洋大楼坚固宏伟,富丽典雅,屋顶有回廊、凉亭、拱门、钟楼的造型,富有欧式建筑风貌。但在建筑立面上,简化了繁复的装饰线条,将建筑简化为纵向与横向的简洁立面分割与开窗形式,但仍保留古典三段式的形制。建筑轮廓线简洁有力,腰部及檐口部位保留有几何图案装饰,给人清新挺拔的现代感。

3、新民族主义建筑

新民族主义建筑在整体风格上继承了西方建筑的部分形制:如拱门,回廊,舷窗等,加入了部分中国传统建筑造型元素,如坡屋顶、抬梁、飞檐等。建筑形式上更加简化,建筑造型朴素大方,已完全没有多余的装饰细部,立面真实反映内部使用功能,具有鲜明的功能主义理性思想。例如在武汉一元路新民族主义居住建筑中,虽然立面设有向外突出的阳台,并有竖线条装饰,某种程度上还带有新艺术运动建筑的特征,但建筑型体已明显简洁,装饰已明显减少,表现出向纯净的现代建筑过渡的设计特征。

二、 民国时期建筑装饰特点:

①建筑材料演变

晚晴开始,西方工业国家用于建筑的材料(如砖块,水泥,石材和玻璃等)随着殖民者传入我国,打破了木材在建筑中建造和构造的主导作用,红砖、石材、水泥和钢筋混凝土被大规模的运用,现在保存于世的民国建筑中,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石材立面是主要的建筑形式。在租界中,石材被大面积运用。石材的质感与厚重,突显了银行,会馆等商业建筑建筑的庄重与肃穆。而灵巧的红砖则大量运用于政府建筑和民用建筑中。坐落于汉口车站路的法属东方汇理银行汉口分行(现武汉越剧团),就是其典型代表。该建筑使用了欧洲传统清水红砖作为主要建造材料,工艺精良,建材品质一流,使其历经沧桑,仍不减昔日风采。

②欧式风格的再现与演变

从复古风格到现代主义,建筑形式风格的变化并不是突变和跳跃式的,民国时期的建筑大多数风格处于这两者之间的过渡状态。在建筑形式上,民国建筑在汲取西方古典主义的风格上,保留西方古典形式的装饰,结合近代工业设计思潮,具有现代建筑简洁明快的时代特征。在造型上多运用了概括的手法加以处理,追求挺直的几何造型及光滑的流线形式,注重对称的构图、重复的序列、几何图案装饰效果,建筑中常用阶梯形的体量组合、横竖线条的构成立面。在追求形式相同的基础上,结合现在工业的发展需求,表现为易建造,少现雕琢,装饰点睛,多重线条与形式感。

结束语:此次由老武汉租界建筑为蓝本引发的关于民国时期的建筑思考,旨在研究传统建筑与西方建筑在中国建筑历史上的融合与发展。在中国的建筑发展史上,民国时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民国时期的建筑形式,都以鲜明的特色表达了其博采众长特点。中西风格既相互共存,又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了兼容中外、融汇南北的民国建筑图卷。(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大武汉旧影》 王守海 湖北人民出版社

民法典建筑法篇2

前面提到的三个主要出现新古典主义的国家、英、法、美都是最发达工业国,其产生的背景是非常耐人寻味的。尽管影响欧美出现新古典主义建筑运动,但这些运动的基本动机是使大型公共建筑突出的资产阶级政治立场的象征性的需求,他们不想被统治王朝的延续。因此,希望在建设与前代不同的特点。但是大部分公共建筑,政府建筑却没有可能立即出现全新的式样。这样,他们必须在选择满足他们需要的古典风格形式,从而改进和发扬形成正规的建筑形式。法国皇帝拿破仑为了通过建筑和设计强调他作为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新统治者的权力实质,刻意避免采用任何波旁王朝使用的风格,特别是巴洛克、洛可可风格等而采用古典主义风格,尤其是罗马风格,建造了一系列纪念性建筑。例如,拿破仑凯旋门就是罗马同类建筑物的宏大化复兴。英国人对中世纪情有独钟,特别是哥特风格,认为只有新哥特式或伊丽莎白时期的风格才具有民族性。其实质是英国距和拿破仑所进行的那场生死战争结束还没多久,在这场战争中所激发起的英国国民的骄傲精神依然强烈。这种精神需要一种与拿破仑的新古典主义相区别的建筑形式与之对应。贝里设计的议会大夏就是典型的新哥特式风格,不仅体现了英国所谓的民族性,而且能让人想起议会制度是源于中世纪。美国是个移民国家,缺乏统一民族传统。因此,融合了欧洲各个国家的传统,形成古典复兴的折中主义。这里特别强调的是美国的新古典主义。因为这个国家的建筑发展,完整地代表了资产阶级国家的资产阶级本身对通过建筑来体现国家精神和阶级价值观的面貌。美国在1776年才摆脱英国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开国的革命者急切希望通过建筑来体现国家的准则、思想精神。美国的开国元勋都高度强调这些具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公共建筑的重要性。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费逊本人就是位伟大的建筑家,他亲自设计了弗吉尼亚州的议会大厦和的弗吉尼亚大学。将他自己的政治观念和古典主义趣味融入建筑设计,为美国的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最终提高到了国际水准。从以上几个主要欧洲国家历史背景来看,在工业革命的冲击下欧洲皇权贵族不得不进行某些方面的改革。把国家带入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才可以延长他们的统治。这时的皇室贵族带有一定的资产阶级色彩,是一种有别于以前的“新贵族”。在建筑和城市规划上的新古典主义倾向也是他们有别于以前皇朝的特点之一。当新兴资产阶级终结了贵族阶级的统治,改变了欧洲的社会体制,并最终成为欧洲和美洲的新权力阶级,统治阶级后,他们从阶级本身立场出发,希望建造出符合并能代表他们权力和财富的新建筑,这就是新古典主义的形式。

2欧洲在世界考古上的重大进步

资产阶级希望建立的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代议制度,在建筑上也希望能够强调这个政治立场,以他们的角度来看,需要一种高度民主精神的建筑风格作为对政治的诠注。但长期以来,人们受文艺复兴的思想体系影响,一直认为古典建筑之源是罗马风格。意大利与罗马成为当时人们的精神圣地。通过发现和研究对于罗马以前风格的认识是当时的建筑家能够得到新的构思和灵感的重要资源。当时欧洲各国政府大都成立了自己的国家科学院,通过特别资金来资助考古和探险活动。大量的古代典籍被发现和翻译,大量的古代建筑遗迹被重新发现和勘测,使人们从理性角度对于古代方明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仅仅就建筑而言,出现了对古典建筑系统化的研究热潮,人们无法从书上看见相关建筑和城市的记录。例如,希腊古代遗址的发掘,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了古希腊的建筑,城市规划,室内设计,园林设计和环境艺术。18、19世纪的考古发掘和学术研究成果表明,真正严肃的理性的古典建筑之源是更加早期的古希腊风格,甚至是托斯卡纳风格,古罗马建筑只是“流”而非“源”。古希腊高度理性化和理想主义色彩的建筑与资产阶级希望强调的自由、民主、博爱的立场具有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因此,古希腊和更加早期的托斯卡纳文化在这个时期被欧洲最先进的建筑家视为最高经典。于是18世纪末,以“新希腊主义”为首的建筑开始试验性发展,而新古典主义真正的大发展是19世纪初叶,它在19世纪几乎席卷欧洲和北美所有国家成为最流行的建筑风格运动。

3启蒙运动理性主义观念的影响

民法典建筑法篇3

一、一部权利法案-中国民法典制定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受制于思想和认识上的局限性,国家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建立将要实行民主和赋予人民充分的权利的新政府。抛开虚无飘渺的“神授权利”的自然法的理论不谈,我必须承认的是,国家的民主和人民的权利均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建立和权利的产生都是良法构筑和赋予的。没有具体良法的制定和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民主和权利都将失去依托的平台。自然在废除了六法全书之后,如果不能建立一套、民主的法律体系,建立民主的政权和赋予人民充分的民主均将成为一句空话。从1954年宪法的颁布及变迁到刑法典、相关诉讼法典的制定和修正,中国政府虽然努力着完善着法律体系的建立,构筑着民主和权利依托的平台,但是在不具备基本的物质条件和法律理念的情况下,目的与效果相去甚远。虽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构筑,但是这种宣誓性的权利在没有具体的部门法保障的情况下只能是一种宣誓罢了,因为在中国宪法并不能成为公民行使和保护自己权利的依据。而刑法典及相关诉讼法典也只能从保护局部人的局部权利,而对与每个人,每个人的具体生活都紧密联系的相关权利却缺乏一部法典的规划,这就是中国民法典的缺失。

作为自然人而言,无论到了什么,“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的基本需要,满足这些需要是个体的基本权利,物质权利的取得和享有是和谐的基础。为了这些基本需要,交易自然必不可少,因而为了规制利益的均衡,保护交易的安全和高效也十分重要。同样,在日常的生活中,婚丧嫁娶也是与每个人密不可分的,在这些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地位与身份的调整。随着的和社会的进步,人的物质需求自然是愈来愈有内涵,同时人的精神需求也会应运而生,渴望地位的平等和人格的尊重成为个体的迫切愿望。社会财富的有限性和自然人攫取利益欲望的无限性从来都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矛盾体。因此,赋予个体获得利益的权利是个体生存的第一需要,同时使得权利得以行使并且制止权利的侵害和权利的受损救济是个体存续和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如此,由自然组成的各种组织体也将遵循这样的逻辑和。而权利的赋予和救济的依据只能是良好的法律。民法恰恰是调整社会上的自然人与组织体获取物质和精神利益需要,并且维护社会交易安全、高效的最基本的法律,她是社会主体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基本权利的直接来源,因此,一部科学、善良、公平的民法典才是一部真正的权利法案。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很长时间都没有调整社会主体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虽然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是就今天的社会发展和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客观要求来说,制定民法典取代通则已经是一个迫不及待的事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的自由意志得到充分的尊重,充分发挥主体的社会能动性和创造力,反对政府等部门的不当干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而民法典的本质在于赋予社会主体独立和平等的人格,充分赋予和保护主体权利,使得社会主体的善良愿望得以实现,舒张个体的精神自由,进而启发社会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构筑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因此,可以说,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法典。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体制的基础。但是如果不能及时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不能及时的构筑社会个体的权利的赋予和保护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是一句空话。

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有着正义感和良知的人的善良愿望。社会的和谐固然需要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但是从制度上构筑和谐的体制和从思想和理念上铸造权利的理念从来是一个不可获取的因素,反之,制度的缺损和思想的匮乏也将对现实社会的物质创造力构成严重的阻碍,因为一个不和谐社会是一个众多个体之间充满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它将严重压抑的个体创造的积极性,并且在一定情况下会引发个体的愤恨和不满,进而将这种愤恨和不满发泄出来实质性的破坏社会的和谐。相反,只有社会走向和谐,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一个众多个体之间彼此尊重人格和各自善良愿望的社会,社会只有使得个体的人格得到尊重,使得个体的善良愿望得到满足才能走向和谐。但是就人的本能而言,其都一种对有限利益夺占的天性,但是绝大多数的人通过对正义和良知的吸收,都会很好的压制这种天性。而少数人的贪婪和懒惰的思想和行为得不到纠正和规制必将对大多数人人格和善良的愿望构成损害,进而使得社会个体变得不平等。因此,这进一步说明社会离不开法的赋予和规制,离不开公平正义的法思想的熏陶和教化。就社会的发展而看,制度的建设一般都需要一套或者众多零散但是理念相似的思想的作为铺垫,并且需要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个体的争取。这种争取有时在社会物质基础已经十分发达,但是因为执政者的懒惰、或者麻木而缺乏构筑先进制度的激情的情况下,将会变得十分的迫切和而有实际意义。构筑和谐社会,就是构筑一定程度的上的平等社会,就本质而言,个体平等的首要前提在于权利的赋予,反之争取平等就是争取权利。民法典的建立就是这种“权利意识”发展的结果,相反他所承载的权利制度确又会有力的促使着社会权利意识的进步。

从几千年的古埃及到现在的美利坚,当我们在寻找法律的印记的时候,我们都会被人类的权利意识是如此早的起源而慨叹,都会被几千年来人类为了争取权利所作的斗争而感到热血沸腾。事实上正是这种不懈的斗争,在有利的推动者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

今天,总是有很多人在问,中国将走向何方?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走向富强,但是我要说的是,走向富强的中国首先应当是走向权利的中国。中国的改革开放给中国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今天的中国所创造物质财富可以避免《埃塞阿比亚民法典》因为社会的贫穷和动荡而无法实施的悲哀。中国经济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冲劲在飞速的前进着,但是在为我们国家创造了欣欣向荣的文明而感到欣喜的同时,我们无法掩饰我们内心的沉重。因为,这个社会还不是一个整体和谐的社会,这个社会的每个个体的人格和善良愿望还没有等到充分的尊重,甚至恶意践踏的行为也是习以为常了。我们必须睁开眼睛扫描一下社会的沉重。当包工头们正在将花花绿绿的钞票一掷千金的抛向歌厅、舞厅、餐厅的时候,建筑民工们却在苦苦的等待着自己那血汗换来的微薄工资的兑现,而不要想象家中儿女的等待的辛酸;当那些矿长、老总们的红顶子愈发光亮的时候,我们忽视了每年成千上万煤炭工人的生命和鲜血,更不要说亲人失去后,可怜的妻女获得的微薄的补偿;当只有真凶出现时,我们才能发现又冤枉了一个好人,这种不吸取教训的行为将是何样震撼;当“祖国呀,我只是摆一个小摊”的帖子大规模的流行于网上时,这是何等的悲凉;当看见一个个上访者衣着褴褛的形态,呆滞无光的表情,倾听着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历程,我看到了他的艰辛,也似乎看到了他身后的冤屈,同时我看到了一些部门的麻木和无情;

社会的不和谐和沉重反映出了社会对社会个体权利的不尊重和个体善良愿望的打击,因此争取权利是社会走向和谐的必然之路。但是权利必须借助于法律为依托,因此,承载着社会个体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民法典便显得愈发重要和沉重,使得他的诞生显得如此的艰辛和漫长。而历史也不止一次的印证着这个道理,《法国民法典》借助于拿破仑的巨大不可抵制的力量才突破封建势力的封锁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时代,德国民法典从哪场声势浩大的论战开始,历经百年才见证了人类历史上的不可磨灭的经典,而二者均成为两国强大繁荣,经久不衰的有利保障。同样,中国民法典的诞生也是一个艰难和曲折的过程,从建国到现在,历经五十余年,我们终于听到了民法典即将诞生的声音。

《为权利而斗争》,这是德国大法学家耶林的不朽名著,我想抛开当时社会历史局限不谈,每个真正的法律人在拜读这部经典之著时,都会被作者那酣畅淋漓的笔触所深深地感染,都会被书中那气势磅礴、振耳发聩的呐喊所震撼,而此时那被残酷的社会现实所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正义和良知也会受此鼓舞而迸发出久违的激情。如同当年的革命者高唱国际歌一样,这部不朽名著同样在激励着每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在为争取自己和大众的权利而非暴力的斗争着。《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民法学家梁彗星教授喊出了众人的心声。为民法典而斗争,就是为权利而斗争,民法典是中国未来真正的权利法案,她将是一部权利的宣言,一面引领前进的旗帜,号召和带领中国走向和谐。

民法典建筑法篇4

关键词:可持续性发展 生态城 生态建筑 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TU-0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8537(2012)02-0174-04

2011年8月,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的建筑师们怀着对绿色建筑知识的渴望来到有着“森林王国,欧洲绿色首都”美称的国家――瑞典进行专业培训和实地参观考察。瑞典这个自由、古老的国度凭借坚持不懈的发明创新和超乎想象的辛勤劳动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从贫困、落后的农业国家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化福利制国家,更成为全世界人均寿命和生活标准最高,公众收入和福利分配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具有78.3万人的斯德哥尔摩城市,是一个由海洋、湖泊和广袤的空间组成的城市。人们对环境的钟爱、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城市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不仅有先进的理念,而且有先进的技术和有序完善的管理方法,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图1)。

瑞典的可持续发展状况

城市可持续发展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广,涉及到城市规划、城市交通、生态学、能源应用、环境技术等学科及领域。政府部门、投资商、建筑设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大学、建筑研究机构和建筑材料、设备制造商都参与其中。

瑞典的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环境科技、经济能力和社会文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也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提供很多机会。可持续城市设计被细分为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一体化、绿色建筑、生态环境技术系统、社会与基础设施的治理几个方面。

1 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性

在瑞典,生态城的良性循环,带动了周边区域经济的全面提升和发展,为社会创造效益。有关可持续发展、环境达标问题政府非常支持,政策与此保持和谐默契。这是规划和实践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创业者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成功有这样的和谐默契(图3)。可持续城市规划成功的关键在于各个利益方的协调统一,远景的实现归功于广泛的公共参与以及城市各界间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2 可持续发展需要技术支持

(1)“隐形”垃圾处理系统

瑞典的“隐形”垃圾处理系统是一项改变全球垃圾管理方式的创新技术,利用地下空间收集垃圾,是现今最环保的解决方案(图2)。隐形垃圾处理可应用于居住区、历史城区、新城规划区、写字楼、医院、机场等场所。

垃圾处理系统带来很多便利:①节约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有助于释放更多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吸引力;②资源循环利用:采用垃圾自动收集系统分两类(焚烧垃圾和其它垃圾)来收集。这种循环理念将垃圾变废为宝,成为宝贵的资源;③环境保护:由于减少了车辆行驶,有效地降低交通压力、减少噪音和废气排放;④垃圾减量:通过用户识别卡技术对每户的使用次数进行记录,实现分单计费,有利于用户自觉减量;⑤源头分类:更加洁净、合理的分类设施,方便用户使用;⑥工作环境:大大改善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不再有交叉传染和身体损伤的危险,杜绝人与垃圾的二次接触j⑦清洁卫生:创造更加洁净、更具魅力的城市、居住和工作场所:⑨经济收益:运行成本的降低带来长期回报,足以充抵相对较高的初期投入。节约的地表空间产生立竿见影的经济收益;⑨使用便捷:用户365天、24小时都可以使用:⑩用户满意度:与传统垃圾收集相比,用户满意度大大提高。

(2)水资源利用

瑞典的水资源利用体现在节水和废水处理两个方面。

节水: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加剧是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科学合理地使用水资源,可以减少用水浪费。例如,采用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设施,通过减少用水量、梯级用水、循环用水、雨水利用等措施能够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废水处理:将使用过的废水经过再生净化得以回用。从生活污水中提取有机物,制成沼气用于生活燃气,沼气渣运往农村做化肥。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3)研究能源物质的流通

瑞典在制定环境规划后,进行生态环境评估体系的评估,进而研究能源物质的流通,使物质材料、能源的利用和流通本地化。一些城区能源站利用加工剩余的木屑作为燃料给水加热,作为热能提供区域供热,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图4~图6)。

3 既有建筑的保护

瑞典从艺术、空间和社会角度保留有价值的建筑。拆除建筑需要对其社会、环境、经济资源进行研究评估,尽量减少资源浪费。每拆1万m2的旧建筑,要产生500t~600t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瑞典慎待历史建筑,注重文物保护。瑞典城市的形象是历史性的,有半数以上的建筑物都有50年的历史。历史留下的建筑物给人们带来很不同的归属感。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增加了建筑物的感情价值,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建筑成为旅游观光的主要看点,体现了城市历史发展的连续性。新城区的建筑形式也认真借鉴古城的风格,提炼并运用了古建筑的元素,不是简单的照搬模仿,而是从艺术风格和内涵上体现了历史的传承,使新城和古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

既有建筑的保护途径有

对保留建筑或居住区进行勘察,通过增设建筑保温、更换设备管线、改善小区环境、增加公共设施等途径提高居住区质量。

4 可持续性发展的措施和方法

(1)增强全民意识

瑞典可持续发展强调公众参与,广泛征询市民的意见,使每个公民都是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参与者。为市民提供适当的机会亲身参与到土地使用的决策中来,使可持续发展成为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使工程的完成更加有效,以真诚的服务去实现城市的整体规划(图7)。

(2)提高人们对生态区的认知度、信任度

瑞典的生态居住区房价很高,但使用成本低,性价比高。污水及垃圾处理虽然增加一些收费,但利益是可以回收的、是良性循环的,居住区建筑造型新颖、环境优美、舒适,居民的综合利益并没有减少。

哈默比湖城在小区信息中心联合举办垃圾处理技术和能源应用的展览,展示哈默比湖城采用的新型环保技术,比如,他们从居民中及工作人员中培训“节能大使”,讲解房子的节能效果、清理用洗涤液的选用、垃圾分类的益处等,使得开发商和购房者实实在在的看到自己的利益。

他们用科技手段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让居民和其他人都能感到正确运用科技是很容易的事。比如,利用电子指示牌给人们展示下一辆公交车什么时候发车,指示停车场的停车等。

(3)可持续发展须长期规划。公众参与、有序进行

长期以来,瑞典的城市规划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城市规划也是社会规划,是一个可持续的社会性规划。城市规划具有前瞻性,强调以人为本、保护环境、保护历史建筑风貌;强调公众参与,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强调规划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

瑞典政府对“哈默比湖城”规划提出了一个新理念,根本含义就是将交通、能源、水、废弃物管理等系统的解决办法与城市规划开发、园林和房屋建设直接结合起来,使城市开发与环境科研和谐发展,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这样的城市里,出行是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所有的住宅都建在距地铁500m的范围内。鼓励使用自行车限制私家车,发展城市交通:轻轨、地铁(图8)。

这个理念和成果来自瑞典过去几十年取得的经验。有较高要求的项目除了设计任务书外都同时附有一个环境标准任务书。

(4)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政府的激励机制

瑞典政府在决定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政府制定“绿色社会”的目标,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引导绿色建筑的市场机制;不仅通过市场机制驱动开发商,而且采取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的、低能耗住房。

在北美、欧洲一些国家,在建设绿色建筑方面政府都有一些激励措施:①鼓励骑自行车上班;②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如果建筑物使用太阳能、使用低能热泵,就能得到补偿;③消费者购买绿色的、低能耗住房,到了年尾的时候有退税奖励政策:④使用生物沼气的汽车实行减免税收,价格远远低于使用燃油的汽车的价格;⑤政府在对开发商投资项目提出建设“生态城”的政策要求的同时,对开发商奖给一块位置好、价格优的用地。“生态城”建成后,政府对开发的地块小区进行评估,如果没有按政府的要求规定建设,政府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或勒令重建或者改造等,奖惩分明。

5 瑞典可持续性发展实例

瑞典人素以热爱自然、亲近自然、重视环境保护而闻名。哈默比湖城、皇家海港、瓦林拜城、马耳默城等生态城向世人展示了瑞典可持续发展的辉煌成就。

(1)哈默比湖城

哈默比新城(图9、图10)是第一个向世界展示生态的新城,无论在瑞典国内还是在世界范围内,哈默比湖城都将是一个生态建筑的示范区。它是斯德哥尔摩近几十年来最大的城市开发项目,项目规划用地1.2万hm2。规划可以追溯到1990年,项目启动于1997年,预计2017年全部完成。“哈默比生态城”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最新的理论框架、最佳的做法范例、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序的进度管理技能和最优的设计方法。居住区的目标远景是具备高水平的环保特性、优良的建筑设计和优越的居住条件。规划部门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将可持续发展、共生城市的理念注入到设计规划中。规划部门与设计师共同互动,严格限定老城市中心的街道尺度、街区长度、建筑高度、密度。但在新建区我看到,大进深的建筑、舒展的雨篷、多层的形式、大面积的阳台和露台、大玻璃窗、平屋顶以及面向水面的灰白色立面等,都表明现代建筑语汇已经融入其中。

城市环境规划包含以下方面:①建立生态模型,针对环境问题制定一整套环境规划。其主要理念就是在本地区建立循环经济,将流出本地区以外的环境问题最小化。生态循环最终要达到尽可能当地化水平;②自然资源的消耗要降到最低;③总能量消耗要减少,能量运用要增加;④能源使用再生能源,而且要尽可能基于使用当地来源;⑤净水消耗要减少:⑥废水要用来获取能量,把其中营养盐的含量恢复,用到农田:⑦建筑材料用再生和再循环的材料,使有害健康和环境的物资集聚量降到最低。环境解决方法要适合居住者的需要并有助于参加社交活动和承担生态责任。

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在:①在项目开始启动前就走访公共交通部门进行调研。倡导“汽车共享”,小区80%的人步行和乘坐公共交通;②为居民提供的服务正在逐渐开发完善,如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疗中心以及商业服务中心也在逐步开发中,居民可以很方便的到达各个区域;③为体育和休闲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可能性,设有许多小艇的停靠点,还规划有众多室内和户外运动场地:④设有公共图书馆,主要面向儿童和青少年,除了作为教育设施还可举行文化活动,设有社区剧院、音乐厅和文化工作室:⑤设有令人羡慕的优美环境:水、码头、水渠等。设施完善使它远远超过了作为一个居住中心的意义。

生态解决方案主要包括:①先期建设热力站、变电站、垃圾处理、动力站:②土地利用:清理污染土壤,将工业污染地净化,开发为美丽宜人的居住区,建设风景优美的公园开阔空间;③能源循环:采用可再生燃料、沼气和余热回收,提高建筑能源使用效率,④水处理:开发新技术用于节水和污水处理。生产尽可能洁净,使用尽可能高效:⑤垃圾分拣:采用可行的垃圾分类系统,尽可能的循环利用:⑥交通运输:建立快捷公交系统,建设专用道,汽车共享、减少私人小汽车的使用;⑦建筑材料:尽量采用绿色建材和使用干作业。

(2)瓦林拜城

瓦林拜新城项目建设于2001年~2010年,规划用地10万m2。该项目获2006年瑞典建筑师协会规划奖(图11~图12)。传统经典的瓦林拜城中心被开发成瓦林拜新城,怀特公司找出新旧城之间的平衡点,运用一套很有创意的解决方法,把瓦林拜城变成一个独特的环境景区。

瓦林拜城,从1954年落成起就成了瑞典国内外其他城市的追赶目标。半个世纪以来,由于消耗、损害、加之严酷的竞争,急待一个必要的更新,急需对瓦林拜城进行全面的整容。怀特公司是整容规划中的主导力量,承担项目的建筑、城镇规划和景观设计。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解决好国家遗产保护区内原有建筑和新建建筑之间的平衡。怀特公司的设计使原来的街道和小广场成为进一步扩展商业、停车场、住房等设施的基础;要求新的商业、环境与遗产保护区建筑协调一致,进而呈现一个令人向往的整体。

更新大部分建筑,而不只是拆除或新建。不仅在建筑保护上非常有意义,而且从节俭使用资源上更具重要意义。怀特公司自主创建了一个北欧最大的地热设施(在一个百货公司地下打了总长达27km的地热孔)。另外,来自商店和饭店的废弃物可转换成新的能源。

我国城市可持续性发展进程

虽然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较晚,评价标识制度也起步较晚,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分析与其他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方面的差异,制定符合国情的相关标准,根据自己城市的背景定义自己的生态城市。

多年来,我国强调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我国向全世界做出庄严的承诺:提出2020年单位国内总值00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城市生态标准的提高,必将造就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近年来,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并相继在不同城市开发生态城项目,比如上海罗店、北京观筑、天津万科东丽湖、南京生态岛等。目前有与瑞典在上海的施魏科(Sweco)公司合作唐山曹妃甸生态城、天津汉沽区东坨区项目。

1 唐山曹妃甸生态城

2008年春天,瑞典的共生城市的整体框架技能知识应用到中国唐山地区一个100万人口的新城――曹妃甸生态城的规划中,他们为包含30km2和12km2的行政区和一个中心区的地区制定概念规划。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期望将生态城建成既气候适宜又具魅力的城市。

2 天津汉沽区东坨区

东坨不仅是一个新商务办公区,还将作为汉沽区行政机构办公区。规划用地10.8km2。预计到2020年,东坨将成为汉沽城区人口的主要容纳地,从现在的12万人增加到25万人。东坨开发的第一步就是把一个产盐区转化为城市环境的新城区。依据可持续发展原则,计划建设一个综合的包含交通枢纽系统、绿地和公共设施的地带,建设一个“创新科技谷”来连接老城区和海滨的旅游开发区。规划中的东坨将为汉沽新城的发展起到创新的龙头作用(图13)。

民法典建筑法篇5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 空间建设使用权 地上权 基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物权法(草案)二审稿中规定在第三编用益物权之中,是一种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居住权并存的权利。而二审稿用了19个条文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这19条当中有合理之处,也有不合理之处,下面重点将对第140条、141条阐述一下本人的意见。在阐述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下文简称王稿)和梁慧星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下文简称梁稿)。由于这三个草稿采用的名称不同,本文基本上还是分别采用各个草案中的名称,以保持其特色。对于地上权,在三个稿中的名称分别是二审稿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王稿称为“土地使用权”梁稿称为“基地使用权”。由于同时使用这三个名称可能会显得比较混乱,但是在本文当中,这个三个名称的含义是基本相同的,都相当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地上权”称谓。

    二审稿第14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一条相当于一个定义性条款。另外两个建议稿的定义性条款分别是:王稿的第233条:“土地使用权是指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梁稿第196条:“基地使用权是指为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所有建筑或其他随着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二、      用地使用权设立的目的

    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出发,顾名思义,权利人是在将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二审稿的第140条的规定能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的区分开来呢?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有相识之处,如都是在他人土地营造建筑物,但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存在着很多区别。第一,它们取得的方式不同。从现行法的规定来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则是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第二,它们的权利内容有很大不同。如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转让、不能投资入股。第三,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均可,且不受隶属关系的限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大多与宅基地的所有人有一定的隶属关系。正是因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存在着上述的区别,二审稿才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别专章规定,作为并行的权利而存在。对此,我认为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对建设用地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从第4条可以看出,建设用地包括建造城乡住宅之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之间的界限就不是很清晰了。这样可能会存在法律适用的交叉,对于乡村住宅到底是适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还是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因此,我以为二审稿应该对建设用地的概念加以界定。

    另外,二审稿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土地的范围限于在土地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而没有仿照日本、台湾的民法的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扩大到以竹木为目的,这一点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台湾地区新近的《民法物权编修正草案》对地上权的定义作了修改,改正草案规定:“称地上权者,谓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土地之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本没有必要对此进行规定,因该以种植竹木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而二审稿当中有有专门的一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定。

    三、      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

    二审稿明确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即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对国家所有或集体的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系对他人所有物享有以使用收益为内容的他物权。巨大的经济力量促使所有权权能质的分离,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应运而生,它以物权特有的方式提供了非所有人通过法律行为利用他人财产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可能性,满足了非所有人的特殊需要。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第一,这里的限制一是表明所有权对物有完全的支配力,而且用益物权不过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它既要受法律的一般限制,还要受所有权人对其内容范围的限制,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一是用益物权的产生,从本质上约束了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权能,使所有人不能随时发挥自己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以至处分的作用。第二,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即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其存在不须具备前提条件,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1]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讲,二审稿对权能的规定坚持了用益物权的性质,是值得肯定的。

    四、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设施是经营还是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是经营还是所有二审稿140条规定:“……,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梁稿第196条规定的是“基地使用权,是指为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所有建筑或其他随着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二审稿与梁稿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前者使用了”经营“一词,后者,使用”所有“一词,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梁稿比二审稿的规定更为优越一些。用”所有“一词会使人很清晰地明白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上的建筑或其他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而”经营“一词却达不到这一效果。因为经营通常用于下列情形之中,经营某某公司,经营某项财产等等,有经营权并不代表一定享有所有权。另外,使用所有一词也符合地上权制度创制的初衷。因为地上权正是为了弥补”地上物属于土地“的添附原则的不足,保护建筑人的利益而创制出来的。地上权制度,允许建筑人在向土地所有人致富地租后,享有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的权利。因此,法律上应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所有权。

    虽然草案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但是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建筑物、构筑物享有所有权,这是定义性条款应具备的功能。德国民法第1012条规定:“地上权,是指在他人土地的地表及其上下空间中,以保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利用他人土地的可以转让、可以继承的权利”。瑞士民法典第799条规定:“土地得负担役权,而使权利人享有地上或地下建造并保有建筑物的权利”。因此,我以为148条可以为第140条所吸纳,没有必要单列出第148条。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城市化的进程使得城市土地的资源日趋紧缺,土地的空间显然已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建筑技术的进步,使人类对土地的利用延伸到土地的空中和地中,使土地的立体利用成为可能。

    德国民法第1012条规定:“地上权,是指在他人土地的地表及其上下空间中,以保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利用他人土地的可以转让、可以继承的权利”。瑞士民法典第799条规定:“土地得负担役权,而使权利人享有地上或地下建造并保有建筑物的权利”。在台湾物权编的修正草案当中,台湾也对地上权的概念也进行修正。台湾民法典832条规定:“称地上权者,谓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修正草案第832条规定:“称地上权者,谓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从德国、瑞士、台湾的立法规定可以看出,他们对地上权的概念都保有一定的弹性,包括了空间地上权,符合地上权的发展趋势。而从二审稿第140条这个定义性条款当中并不能看出对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因此,我认为我国的立法应当以次为鉴,使在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当中包括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即第140条的规定,可以修改为“……在该土地上下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那么我国物权法应如何规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呢?一定的空间只能基于土地才能产生,正是由于空间利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能分离,因此空间利用权应当归物权法调整。“无论是普通地上权或区分地上权,均以土地为客体,以土地的上下为其范围,仅有量的差异,并无质的不同,故区分地上权并非系物权的新种类,除有特别规定外,应适用关于地上权的规定。”[2]对此,我是非常赞同的。对于我国物权立法来说,应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加以规定,而没有必要将作为用益物权一章中的一个单独的种类,予以专门的规定。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空间地上权的规定是在民法典有关用益物权的相关章节进行规定的。有三种方式。第一,根据德国的《地上权条例》,所谓地上权系以在他人土地表面、上空及下空拥有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及空间的权利。其形式,现包括普通空间地上权。也就是说,空间地上权的概念已被地上权的概念所包含。第二,日本是通过对民法典进行修正时采取“附加”的方式规定空间权的,以保持民法典的整体框架和条文序列。日本将空间权的条款附加在“地上权”一章最后一个条款(即第269条)之后,成为最后一个条款之一部分(即第269条之二)。第269条之二规定:“(一)地下或空间,因定上下范围及有工作物,可以以之作为地上权的标的。于此情形,为行使地上权,可以以设定行为对土地的使用加以限制。(二)前款的地上权,即使第三人有土地使用或收益权利情形,在得到该权利者或者以该权利为标的权利者全体承诺后,仍可予以设定。于此情形,有土地收益、使用权者,不得妨碍前款地上权的行使。”台湾,实际上在新近一次的民法修改中,台湾乃仿日本立法例,增设“第841条之一”条款,规定:“区分地上权,即地上权得在他人土地之上下之一定空间范围内设定之。”第三,瑞士民法典则将有关空间权的内容,则规定在“建筑权”项下的第779条。该条第1款规定:“在土地上可设定役权,得权人有权在土地的地上或地下建造或维持建筑物。”在本质上,其等同于其他国家规定的地上权。

    二审稿也用了一条规定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章中规定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41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已设立用益物权的地上或地下修建地铁、轻轨、空中走廊、车库等设施或铺设管线的,不得妨碍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很显然,这一条是对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规定,我认为第141条的规定类似于日本民法典第269条之二的后段规定但又有不同之处,与日本民法典第269条之二规定的不同之处正是其不足之处。

    首先,第141条并没有明确给出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而日本民法典第269条之二的前段规定实际上是对空间地上权概念的界定。

    其次,根据第141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在一块土地上必须要先存在其他用益物权,如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然后才可以在该土地上设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事实并非如此。有可能在一块土地上先存在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再存在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我们并不能从日本民法典269条之二的后段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使”一词的使用使得出现两种可能性,或是先设立空间地上权,后设立其他用益物权,或是先设立其他用益物权,后设立空间地上权。

    另外,梁稿对空间地上权的规定也是值得二审稿借鉴的。梁稿第198条规定(1)在地上或地下的一定的可为不动产登记,确定的空间,可以设立空间基地使用权。(2)在设立空间基地使用权时,如果其地表其他基地使用权,空间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得妨碍既存基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在空间基地使用权适于设立并且其权利人保证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不为妨碍行为时,既存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妨碍空间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综上,我认为第140条和第141条应该进行修改,以期物权法的立法更为合理。第140条可以修改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在该土地上下建造并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市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第141条可以修改成:“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之一定范围内设定的权利。在设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其地表及上下既存其他用益物权时,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不得妨碍既存用益物权人行使其权利,在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适于设立并且其权利人保证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不为妨碍行为时,既存用益物权人不得阻碍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注释:

    [1]参见陈小君:“论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及其现实意义”中国私法网

民法典建筑法篇6

(一)理念上师法自然

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中国人有着强烈的自然崇拜意识,在民族的长期发展中逐步积淀为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这种文化心理在哲学上表现为“天人合一”的思想。庄子曾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思想已深深渗透到民族文化之中,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因而,古典园林深受“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在造园过程中设计师极力模仿自然,以表现和模仿自然山水本色为特色,并将文人雅士的理想追求、思想境界等融入园林设计之中,用自由的方式实现建筑与山水花木的交融,体现生命的勃发自然生机,使园林之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深刻表达了人们对自然的崇敬之情。“师法自然”却又不拘泥于自然,人工设计却又不留人工开凿痕迹,充分表现了设计者对自然山水的崇拜之情。在古人看来,自然山水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境界,园林之美不在于它的外在形式和对自然本身的模仿,而在于它体现了“返璞归真”、“无为而无不为”的道的境界,以及通过感悟自然中蕴藏的道,体现设计者对自然生活、人与自然和谐理念的追求,从而使中国古典园林具有了独特的艺术追求。

(二)文化上诗情画意

中国传统文化是孕育中国古典园林的沃土,使中国古典园林呈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艺术生命力。我国拥有大量的、优美动人的诗词歌赋,这些古典艺术被广泛应用于造林中,造就了一种独特的意境。艺术之间都是相通的,书法是一种有民族特色的抽象艺术,运用笔墨可以对汉字进行艺术加工,使之成为蕴涵着生命力的、鲜活的艺术形象。书法艺术也被广泛应用到园林设计之中,在设计园林时将中国的书法诗词铭刻在园林中,既可以增添园林的诗情画意,又可以起到点景的作用,还可以使观赏者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与陶冶。“无文景不意, 仅景景不情”,诗文书画在造林中具有润饰景色和揭示意境的作用,因而,也成为我国古典园林意境美营造的一种重要元素。

(三)建筑形式上顺其自然

中国古典园林的建筑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亭、台、楼、阁、榭等,这些建筑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巧妙布局的,这些建筑融合在自然山水之间,给人以天然生成之感,毫无造作之感,这也表明了中国园林对自然的崇尚。园林中建筑布局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结合”的美学思想。中国古典园林建筑用虚实结合的方法,在有限的环境中创造出无限意境,实现了建筑形式美与山水美的有机结合,创造了中国古典园林特有的意境美。

(四)君子比德的思想

比德就是寓意于物,从山水花草等自然景物中体会人格美。君子比德思想是园林设计的重要理念,也是古典园林意境美的重要表现。君子比德思想可以引导观赏者感悟园林的主题思想和品格,使园林拥有较强的艺术生命力,如岁寒三友、四君子等,这些植物都象征着一种品质和性格,造园者抓住了自然形象的诗意特征,使这些自然形象具有了主观色彩,实现了融情于景、以景传情的目的,产生了余言未尽的韵味。

中国古典园林意境美的营构

意境是一个有着浓厚民族特色的审美范畴,古老的园林艺术清晰记载着时代的更迭与文化的嬗变。园林中处处蕴藏着诗情画意,正如计成在《园冶》中所言,溶溶月色,瑟瑟风声,静扰一榻琴书,动涵半轮秋水。因而,意境营造成了古典园林设计、建造的重要内容。

(一)用多种元素营造诗情画意的意境

中国古典园林造景多从大自然中选取素材,将自然山水、花草树木作为造景的基本元素,通过对自然景色的模拟、概括与艺术加工,实现“缩千里江山于方寸,一拳则太华千寻”的目的,创造出“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意境效果。在园林有限的空间内,通过人工造景让人产生广袤自然的意境,领略无限的空间。水体、山石、花木等是古典园林的基本构成要素。水体是古典园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妩媚而有灵性,常令人陶醉。园林中的山石不仅源于自然,还有着自然山石的形与神,古典园林也常常借助山石来抒怀,如在个园中就用不同的背景陪衬春、夏、秋、冬四种石头,以显示一年四季的景象。花木是古典园林空间环境建构的直接参与者,对园林景点的意境表达有着重要意义。如拙政园的雪香云蔚亭周围有许多高大乔木与腊梅,在大雪纷飞的冬季,梅花与瑞雪交相辉映,成为欣赏冬景的绝佳之处。古典园林中的建筑物与周围的山水、植物等相融合,能够形成完美的意境,如拙政园中的香洲就是一座画舫状的建筑物,三面环水,水中长满了荷花,能使人产生一种置身于画的感觉。中国古典园林在追求自然美的同时,赋予自然更多的意境,使园林中的景物充满了象征意义。

(二)在暗示对比中营造意境

古典园林建造时讲究“欲露先藏、欲显故隐”,常用引导、暗示的表现手法,让人们按照游廊、小路、曲桥等顺序欣赏景色,使人产生一种空间纵深感。狮子林、拙政园、留园等都处于城市之中,空间面积较小,常用花墙、曲径、游廊等来扩大园林的虚化空间,产生一种耐人寻味的意境美。当游人循径而去时,会感到空间有曲有直、时放时收,犹如音乐中流动的音符。

空间对比也是古典园林中常用的表现手法,如通过大小空间相连来以小衬大。留园的设计就用了空间对比的方法,入口部分空间狭窄、封闭,当走到园林之内就会有“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感觉。此外,对比还表现为情趣对比,如相邻的、不同情趣的院落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

(三)用情感空间来营造意境

中国有着文人造园的传统,山水园林多为仕途坎坷的文人所建,这些园林的立意较高,表达着一种人格理想与审美情趣,有着借物言志的目的。如苏州的耦园中“耦”就有着夫妻同耕、双双归隐的含义;苏州的拙政园就取名于潘岳《闲居赋》中的“是以拙者之为政也”,表现了园主仕途不顺的宦海经历与自命清高的性情;吴江的退思园则取自于《吕氏春秋》中的“进则尽忠,退则思过”,这与园林主人任兰生的人生经历有关,任兰生因贪污而被罢免官职,回到故里之后建造了退思园,以表达自己的反思与忏悔。

园林风景题名也是营造园林感情空间的重要方法,匾额、题记等可以反映出园林主人高雅的情趣与景观特色。承德避暑山庄的“万壑松风”建筑群,就因远处的岩壑、附近的古松而得名,当清风吹入松林时,就会发出瑟瑟的涛声,正如康熙皇帝所言,“云卷千松色, 泉如万籁吟”。在拙政园的远香堂上,环视四面景物定会有“香远益清”的感觉;登上绣绮亭,则“绮绣相展转,琳琅衾青荧”的诗句定会涌上心头。这些园林借题名点题意,产生的意境远远超越了自然空间本身,在情景交融中让人浮想联翩,感受那种诗情画意的意境美。#p#分页标题#e#

民法典建筑法篇7

关键词:中国传统建筑;现代建筑技术;再生

“建筑之始,产生于实际需要,受制于自然物理,非着意创制筑式,更无所谓派别。其结构之派别,乃其材料环境形成。……”这是梁思成先生对建筑本质的理解,当中包含了构成建筑的几个主要的元素:功能、场地(场所)及材料。西方人称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其实建筑还是凝固的历史、凝固的文化,是传承文化的载体。

中国传统建筑乃一独立的建筑形态。其历史悠长,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并誉为东方建筑的代表,是国人值得骄傲的文化遗产。她包含了中华民族的自然哲学观念,体现一种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时空观念。

传统建筑文化与现代建筑有着哲学的辩证关系。传统文化代表过去,但从发展的观点看,传统文化又是过去的现代,现代的古代,现代是由古展而来,又是未来的古代。所以,现代建筑文化不可避免地要在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建筑总会不同程度受到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新材料,新技术对建筑的影响极大,现代建筑正逐步走向国际化。目前国内某些地区盲目追求现代,割裂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以至于城市建筑失去可识别性,形成“千城一貌”的尴尬局面。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并通过现代的技术手段,使传统的建筑文化重新活跃起来,传统的建筑文化正逐步转化成适合现代建筑的建筑文化。

我国对建筑设计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归纳为以下的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全面再现传统建筑文化。这个时期主要是对年久失修的宗教建筑或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进行修复或复建,空间布局、外观、细部装饰等都按照古建筑的法式再现出来,是一种简单的历史重现的手法。但这种做法在业界并没有得到认可,往往被誉为是“假古董”。

第二,早期的民族形式追求。上世纪20年代以前,是新功能建筑民族形式不自觉的摸索时期。主要创作模式有“新功能、旧形式”,“洋式门面、中式装饰”,“中国式教会建筑”三种。上海浦东教堂,圣约翰学院是为代表。

第三,繁荣期民族形式创作。1920~1930年,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一批留学生,致力于在新建筑中体现民族形式,创作出了一批高水平的作品。“首都(南京)计划”对民族形式给予了大力提倡和支持,中国营造学社对创作民族形式作了有力的学术推动,曾一度垄断建筑市场的外国建筑师和教会主持人也注意在现代建筑中要用中国民族形式。这一时期出现了复古式、古典式、折衷式等特征的近现代建筑。南京中央博物院、广州中山纪念堂是为典型代表。

第四,建国后民族形式新探索。20世纪50年代初,民族形式的建筑有了新的发展,当时所谓“复古主义”学习苏联的创作方针,具有政治色彩的“民族风格”受到特别强调。大部份“古典式”建筑规模比二、三十年代变大了,且成组群建设,形象更为突出。我们可以称之为新古典主义。20世纪60年代,广州一批带岭南园林特色的建筑对民族形式的某些方面有了更大的推进,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五,到了21世纪,建筑的发展趋向多元化的时期。海外建筑师及留学归国的建筑师们带来了很多新的思路,出现了许多具有强烈时代特征的建筑,其中有一部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精彩作品,他们的设计充满激情让人振奋。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万科地产的“第五园”都是一些成功的实例。它们从材料到建筑的表现形式都是时尚现代的,骨子里却植根中国的传统。给人看到时展、科技进步的成果,而传统的元素并没有阻碍时代的步伐,反而使其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现通过溧阳古城墙遗址公园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探讨一种结合中国传统建筑意味的现代建筑设计的方向。

溧阳古城墙遗址公园规划场地位于江苏省溧阳市中心老城区中。据当地文献记载,基地内原有一座四层的文昌阁滨水而立,南面是溧阳的护城河,周边为以文昌阁为中心的私塾、牌坊等当时的文化建筑,东边是一段城墙的遗址。四层高的文昌阁更是当时该地域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具有强烈的地域特征和文化象征意义。

随着时代的变迁,文昌阁建筑已不复存在,周边是一些破旧的民居。通过古护城河及残余的古城墙遗址还依稀能体现她的曾经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明、对中华历史文化的追求不断提高,城市的记忆、城市的文脉应被唤醒。于2007年,溧阳市启动历史文化街区的计划,该项目是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起点率先启动设计。

根据历史文化街区整体的规划要求,本地块的整体定位是文化休闲展示区,打造成为弘扬溧阳文脉、地域情感场所,成为溧阳人感情回归的场所。本案中要求在保留现有的城墙遗址并加以表现其历史的内涵,再有一个重要的元素是复建一“文昌阁”以体现历史的时空意义。

文昌阁在古代是一种特有的文化建筑类型,很多地方都有自己地域的文昌阁的建筑,寓意该区域文化昌盛,表达了人们对读书的一种追求及向往。由于文昌阁具有这样的历史及社会意义,故当时的文昌阁建筑往往是当地的一个标志性建筑物。在本项目中文昌阁建筑的设计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焦点。有当地的专家认为,既然作为历史街区的起点,她应该传承中国古典建筑的传统营造法式,按照原来文昌阁建筑的形制来建造,力求发挥建筑作为历史文化载体的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的建筑智慧。另外,有的专家则认为过去的东西现在已经失去了她原有的功能需求,原本的复制一个“假古董”并不是一种文化的发扬,这个时代应该有这个时代的建筑特征和建筑文化。

在本次的设计中我们采取了一种相对折衷的思路:尝试综合的、完整的生态设计方法,塑造文化生态;利用现代的艺术造景、现代的施工技术及现代的材料运用,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于一身的文化公园空间。置身其中,老者可以在这里找到回忆;青年人在这里感受到时尚。使文化的脉络在此再生、延续。

整体规划以文昌阁建筑为核心,整体布置场地的空间元素,构建“一纵一横多节点”的规划结构。----纵轴是主要的文化体验的空间轴线,顺着古护城河由前区城市休闲景观区、文昌阁建筑及文化展示景观区组成。顺着该空间序列行进,人们可以感受到从现代城市空间慢慢过渡到历史空间的时空的变化。文昌阁建筑的设计是关键。

中国古典建筑是以木材为主,此结构原则乃为“梁柱式建筑”之“构架制”。以立柱四根,上施梁枋,牵制成一“间”;梁可数层重叠称“梁架”;每层缩短如阶梯,逐级增高称“举折”;左右两梁端每级上承长,直至最上为脊;每两之间密布节蓖并列之椽,构成斜坡屋顶之骨干;上加望板,始覆以瓦葺。墙体只是起维护的作用,并不承重。

文昌阁的设计是以宋《营造法式》中的古典建筑样式制度为基础,以现代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为手段,相互结合而成的产物。钢型材是现代工业时代的重要产物,型材的出现改变了建筑的形态钢结构建筑形体简练、时尚、具有时代气息。而型钢与木材在受力性能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参照古典建筑中阁楼式建筑的建造制式,以H型材去构筑大木作中的元素。以不同尺寸的型材设计成钢柱、钢梁、钢额枋等等,形成一组钢制梁架的结构体系。该钢梁架的形制及空间尺度是沿袭舫的形制,在具体的构造做法上却运用现代钢结构的构造特征去设计,并非盲目copy一个柱子,copy一组斗拱等;相反,梁柱的特征完全是现代钢结构的合理及常用的构造,她是彻头彻尾的现代建筑的体现。其中的关键在于运用了隐喻的手法:比如,梁柱交接处采取了加强处理的造型是钢结构中的特有节点,这点隐喻传统建筑中柱头的卢斗;出挑的钢梁头造型便是简化的一组斗拱的设计。屋顶的设计是一个关键的地方,它在中国传统建筑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古建筑中形体造型的主要表现元素。导致一段时期凡是设计民族风情的建筑时就一律加顶,而没有太多考虑整体的关系,形成当时的“顶式文化”。屋顶采用了“重檐十字歇山顶”的形式进行演化。为了使建筑更现代更时尚,屋顶面材选用了深灰色玻璃替代了传统的瓦屋面。玻璃加刚的运用富有现代建筑的气息和超强的表现力,把传统建筑精神得以充分的表现。而维护结构我们选择了具有亲和力的木材,以传统的门窗形式,传统的加工工艺进行制作,把传统的建筑空间特征充分表达。

同样的设计理念和手法运用到遗址公园的景观空间的营造,把整个园区作为一个建筑空间来进行设计,务求打造具有强力文化张力的场所空间。

溧阳古城墙遗址公园规划设计是对传统建筑传承的一个尝试。在西方文化不断拥进的信息时代里唤起人们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重视与传承,使民族的建筑在当今现代的社会中得以再生,焕发新的生命,体现其存在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梁思成.中国建筑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8)

[2] 梁思成. 建筑文萃.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6(1)

民法典建筑法篇8

关键词:青岛; 德占时期; 建筑风格

Abstract:During German occupation period, the form and style of Qingdao architectures reflected the influences of European and German architectural school at that time. Therefore Qingdao is miniatures about urban planning and the architectural style of Europe specially the German modern times in China; is continuing about the western modern times architecture in China; also is manifesting on a collision and amalgam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 culture. Since then, the city's architectural development of Qingdao has been caused to influence under the western construction culture by these architectures, and these architectures have been important meaning in the Chinese modern times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Key words:Qingdao; German occupation period; the style of architectures

1897~1914年,青岛作为德国殖民者独占的殖民地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在中国较早地开始了近代城市的历程,使青岛在城市风貌上的独特性表现为德占时期建成的高质量的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古典主义和折衷主义等风格的建筑。而时值欧洲建筑的复古思潮和探求新建筑运动的影响,所以青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德国在此时期的建筑思潮和特色,是在中国大地上的欧洲特别是德国近代城市规划与建筑风貌的缩影。

1青岛德占时期主要建筑风格的发展渊源

1.1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要求发扬个性自由,提倡自然天性的同时,用中世纪手工业艺术的自然形式来反对机器的粗制滥造。在建筑上表现为模仿中世纪的寨堡或哥特风格,从19世纪30年代后常常以哥特风格出现,故又称为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浪漫主义者在创作中追求性灵的解放,府邸的平面相当自由,房间的大小、形状、朝向和相互联系灵活地根据实际功能需要适当安排”①。浪漫主义在德国比较活跃,也相当流行。他们把哥特建筑当作日耳曼精神的体现来歌颂,因为他们认为中世纪的文化是日耳曼人创立的,代表了当时竭力强化日耳曼民族精神以求德国统一的思潮。

德意志传统住宅的形式特征是“没有内院,平面布置不整齐,体形很自由。常常底层用砖石,楼层用木构架。构件外露,安排得疏密有致,装饰效果很强。屋顶特别陡而高,里面往往有阁楼,开着老虎窗。圆形或八角形的楼梯间凸出在外,上面戴着高高的尖顶。也有些楼层房间的局部悬挑在外面而冠以尖顶。这些住宅的风格很亲切,活泼美丽,散发着乐生的气息。”②

德意志传统住宅的形式与浪漫主义相结合形成了特有的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建筑风格。

1.2折衷主义(Eclecticism)

折衷主义的建筑并没有固定的风格,讲究比例权衡的推敲,沉醉于“纯形式”的美。为了弥补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在建筑上的局限性,可以任意模仿历史上的各种风格,或自由组合各种式样。这一风格曾一度在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各国盛行。

1.3青年风格派(Jugendstil)

德国的“青年风格派”是从“新艺术”(Art Nouveau)运动中发展出来的设计运动,开始摆脱单纯的装饰性,而向功能性第一的设计原则发展,因此被视为介于“新艺术运动”和现代主义设计之间的一个过渡性阶段的设计运动。线条表现手法是曲线派,主张师从自然,以模仿自然界动植物纹样的线条进行装饰。

该时期的青岛建筑风格与当时的欧洲建筑潮流,尤其是德国建筑潮流息息相关。“几年之内,青岛便成了‘德国文化和城市建设艺术的展览馆’”。③

2青岛德占时期的主要建筑风格

2.1殖民时期风格(Colonial Style)

即日本学者所称“外廊样式”(Veranda Style)。当时德国殖民者仿效了英国在其印度殖民地颇为成功的这一建筑形式,每层均有遮荫的大面积敞廊环绕。然而德国殖民者不久就发现这种热带建筑形式特别注重通风避热的建筑模式不适合青岛,因青岛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属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 又因其三面环海,在海洋环境的调节作用下, 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四季分明。于是许多“外廊样式”被改造了,以适应青岛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居住习惯,不久又舍弃了这种形式。如青岛旧海关大楼,建于1899年,立面为两层券廊处理。德国总督副官宅邸旧址,屋顶铺中国瓦,四周围以敞廊(如图1);德华银行,处于对气候的考虑,西面和南面设有通风的券柱式外廊,具有“殖民地式”风格。

2.2古典主义(Classicism)

建筑多使用西方古典柱式,讲究对称,突出轴线,强调构图中的主从关系,比例严谨的立面构图,但也能根据基地地形作灵活处理。建筑用材讲究,多使用花岗石贴面,花岗石柱式;或作水刷石面层,坚固耐久,典雅华贵。在青岛建筑中典型的古典主义风格不多,青岛的总督府属于这一类。立面采取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横三纵五对称处理手法,中部及两侧略外突,墙体建筑材料为青岛特产花岗岩石材,有两层券廊,矩形爱奥尼式壁柱,符合严谨的古典主义构图比例(如图2德国总督府的南立面主入口)。

2.3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

青岛的德式建筑几乎是德国本土风格的原样移植,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风格占据主流。德意志传统折线式屋顶陡高奇特,举架很高,层高一般约为4m以上。为了使建筑物表情丰富、生动,往往把墙壁做成抹灰,而将壁柱、上楣、窗户四周、拱门、柱子等用红砖装饰;或用砖来构成墙面的基调,而壁柱、上楣、窗户四周等则采用石材。如青岛基督教堂(如图3)、伯恩尼克住宅、德国盖尔普克亲王别墅,这些建筑同时也是现今当地建筑师创作的源泉。

2.4折衷主义

集各种西方建筑风格于一体,局部有意或无意地融入了其他建筑文化要素的折衷主义建筑华丽新奇,引人注目。特别是巴洛克建筑手法的掺杂很受欢迎。严格意义上说,青岛德占时期的所有建筑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折衷现象,或纯德式传统建筑本身融入了青年风格派的要素;或掺杂中国传统建筑形式构成要素和各种象征意义的东方符号。如总督府官邸是德式建筑为主的多种元素有机组合的“集仿主义”风格,既有“青年风格派”特征又有德意志民族浪漫主义特征,而建筑东立面的花房完全是一个纯钢结构玻璃围合的阳光大厅,已显示出现代主义风格特征,屋顶既有红色筒瓦又有中国传统的绿色琉璃瓦;而车站饭店则是新巴洛克式、哥特式等东西方建筑符号的生硬结合(图4)。阿里文住宅在其住宅的入口处设置一间典型中国屋顶的门房,这在当时的青岛可谓独树一帜。

2.5青年风格派

“青年风格派”在青岛有许多典型的实例,曲线的山花和开窗纹样非常丰富。如德国医药商店,上面的两座烟囱及两个楼层采用拱形和曲面相结合的手法,细部纹样如窗框、门框、山花等用自然曲线,整座建筑充满动感。胶澳帝国海关,横向的侧山墙局部外悬、礼和商业大楼旧址(图5)在入口门套的两边,雕刻成花草纹样装饰等都为德国青年风格派的手法。亨利王子饭店旅馆部的沿街南立面在中部上面起山墙,山墙设计成曲线形状,山面上雕刻着花草纹样装饰,也可见受“青年风格派”的影响。

3青岛德占时期建筑所具有的价值

城市是建筑文化的历史堆积,青岛德占时期的德式建筑传承着一定的历史信息,而更多的历史信息则承载于建筑周围的环境、城市的形态和结构以及城市的景观风貌之中。因此青岛的德式历史建筑在人类历史文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展示着青岛发展的历史延续和文化特色,是青岛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历史见证。

3.1历史文化价值

青岛德占时期建筑虽然有其为殖民统治服务的目的,带有侵略属性的一面,但并不是毫无特色和经验可取的。它们不仅传播建筑文化,更展现了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强有力的冲击,对青岛当地的传统文化与社会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德占时期建筑明显地受到当时流行于欧洲的“带形城市”和“花园式住宅”规划思想的影响,还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艺术与工艺运动”(Art and Crafts Movement)、“新艺术运动”的影响。但探究这些建筑具有的鲜明地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可以帮助我们破译青岛近代建筑中西文化的内涵和价值,有助于我们加深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建筑的复古思潮和艺术与工艺运动及新艺术运动的认识;同时促进我们对本土文化自觉的意识,树立对本土文化自尊的态度,加强培养对本土文化自强的精神。

3.2文化景观价值

德式建筑形体高大,建筑风格与中国北方城市及村镇的面貌迥异,高耸的尖顶与山势相映、片片红瓦与绿树环绕、凝重的花岗岩与大地的色彩相融,构画出“红瓦、黄墙、绿树、碧海、蓝天”优美的城市画卷,并形成了一条条有欧陆风情和历史痕迹的特色街区,成为青岛旅游业的重要景观,给青岛城市塑造了无可比拟的个性魅力并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如太平路上集聚了许多优秀的德占时期的建筑,亨利王子饭店、德华银行、山东矿务公司办公楼、卡拉维茨公司办公楼,还有一些花园式的高级别墅。此外,还有广西路、沂水路、中山路、湖南路、湖北路、德县路等亦是如此。这些街区烘托出的格调与气氛,是青岛地方生活特色、地方风俗习惯发生的“容器”,浓缩了一定的地域和民族的文化传统,这些对城市旅游业来说都是宝贵的旅游资源,对旅游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它们不仅凝结着城市不同时空阶段的社会文化特征,还是青岛在20世纪初其文明进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物质沉淀。因此对于遗留至今的德占时期建筑进行保护,使其成为青岛的文化景观历史记忆。

4结语

德国在青岛建成了许多建筑类型,如宗教、行政、居住、文教卫生、交通、金融等建筑,可以说是青岛近代城市规划和建筑的开端,对青岛以后的建筑和城市风貌的形成,起了先入为主的作用。同时,也正是这些历史建筑,才使青岛城市魅力更加璀璨夺目。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和保护这些老建筑,保持城市建筑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 宋连威著.青岛-城市老建筑.青岛:青岛出版社,2004.

[2] 窦世强、李明著.画说青岛老建筑.青岛:青岛出版社,2004.

[3] 徐飞鹏等主编.中国近代建筑总览-青岛篇.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4] 杨秉德主编.中国近代城市与建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民法典建筑法篇9

【关键词】中国古代建筑;斗拱;首饰设计

【Abstract】Chinese long history and rich tradition of cultural accumulation, creating a unique world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the wooden structure building system. Modern Jewelry Design of increasing emphasis on the transmiss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 China’s ancient architectural style, color, decoration, materials, design concepts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ancient architecture, in order to deeply understand, clever use of in modern jewelry design.

【Key words】Chinese ancient architecture; brackets; jewelry design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国际首饰潮流发生了越来越大的变化,由原先的贵族化、高档化转向平民化、个性化。这为现代首饰设计拓展了可喜的空间。现今的珠宝首饰发展趋势,亦要求珠宝首饰设计不断推陈出新,寻找传统与现代的兼容并蓄,对民族元素的再认识和再利用。中国古代建筑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逐步形成了其独特的体系和风格,渗透出中国的民族气质和美学思想。将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元素应用到现代首饰设计中,让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成为我们进行设计的一个新的创意点和启示点,不失为一个值得尝试的途径。

1 中国古代建筑的艺术特征

1.1 中国古代建筑的造型:古典美学家把建筑列入艺术部类的首位,建筑和绘画、雕塑合称为三大造型艺术。建筑使用者在实用过程中获得美感,得到享受。中国古代建筑的木结构体系,它本身的复杂与精微是砖石结构建筑所无法比拟的,而这也决定了其在几千年的历史演化中独特的形式美。

以北京天坛祈年殿为例,其建筑整体形式采用圆形,层层收缩的汉白玉圆形台基与层层收进的青蓝色琉璃瓦三重攒尖顶相对呼应,金色的宝顶与天相接,体现出象征“天圆地方”的祈年殿的崇高庄重的性格。[1]

中国古代建筑中装饰效果较强的构件如拱券、飞檐、斗拱可取其流动的线条,独特而精巧的造型可使现代首饰更具中国特色。以斗拱为例,作为中国古代建筑中占据特殊地位的构件,斗拱用于屋顶与柱子连接的过渡部分,起着屋顶荷载向下传递的结构功能作用。[2]但即使是纯粹的建筑承力结构范围,也饱含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在建筑的整个立面构图上斗拱发挥了结构和艺术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 中国古代建筑的装饰:

装饰在以木构架为结构体系的中国古代建筑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古代的装饰手法锻造了中国古建筑富有特征的外观:庑殿、歇山、悬山、硬山和单檐、重檐等不同形式的屋顶;屋顶上鸱吻、宝顶、走兽等奇特的个体形象;以气韵和风格及纹饰见长的瓦当和画像石;门窗上千变万化的窗格花纹式样;柱子、梁枋之上的龙凤、戏曲故事、动物、花鸟等等;

1.3 中国古代建筑的色彩:

使用色彩是中国古建筑装饰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中国古建筑在色调的运用上,大胆而富于创造,有的色调鲜明,,对比强烈,有的色调和谐, 纯朴淡雅。建筑师根据不同需要和风俗习尚而选择施用,反映了强烈的民族精神。北京故宫就是最典型的实例。使用对比强烈, 色调鲜明的色彩:红墙黄瓦衬托着绿树蓝天,明快地衬托出建筑雄伟的轮廓。再加上檐下的金碧彩画,使整个古建筑显得分外绚丽。[3]

1.4 中国古代建筑的材质: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结构为主,用材的最大特点是以土木为材。因以土木为材,质感偏于“熟软”,而少生硬,性格温和柔丽,而少阳刚之气,给人以温暖、亲切的审美感受,它切合了中国人比较感性、追求意境、求和睦、重感情等特点。这一点在民居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与欧洲古典石料建筑的那种冷峻、生硬感觉相比,即使是中国古代宫殿建筑,也还是富于东方特有的美的“土气”。

1.5 中国古代建筑的工艺: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结构为主,各建筑构件之间的节点用榫卯有致穿套, 众多方木条方木块相组合,形式灵活多样,刚柔相推,构成了富有弹性的框架。中国古代建筑的雕刻手法采用高浮雕、浮雕、阴线刻、凹面刻、减地平面阴刻等等。

2 在现代首饰设计中的借鉴和应用

2.1 造型的借鉴和应用:

中国古代建筑整体形式于首饰设计值得借鉴。天坛祈年殿三重攒尖顶是建筑整体在形式单元上的重复和外观上的一致,它常使人感到整齐、稳定、庄重之美。层层收缩的三重攒尖顶和汉白玉圆形台基则是基于圆形这一形式单元的逐渐演变,克服了单调、乏味的弱点。作为视觉元素有节律变化的一种组合形式,是一种高级的整体美。

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构件亦能应用于首饰设计。笔者的一组作品以斗拱为原型,整体依照轴线左右对称组合,通过一种物理上的平衡,营造一种庄重、典雅感。外观上取层层叠叠的线条,由小到大、由浅入深做近似变化,在平衡之外,讲求一种变化的节奏感。而与手镯、簪子、项圈的其他部分形成了静中有动、统一和谐的视觉效果。(图1)

现代首饰形式美的规律主要有均齐与渐次、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节奏与韵律、多样与统一。中国古代建筑亦具有一整套成熟的形式美法则的成熟的艺术体系,这些形式美规律在中国古代建筑中均有相应体现。

2.2 色彩、装饰的借鉴和应用:

色彩是无形的语言,不同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不同的配色风格会反映出设计者的文化修养、性格爱好及喜怒哀乐,不同民族的代表性颜色会传达出其民族文化心理和审美情趣。[4]首饰设计中如何用色、配色,使首饰呈现一种色彩的和谐美尤为重要。整体基准颜色的选用可以增添设计主题的感情色彩,局部色彩的合理搭配可以使首饰脱颖而出、不落俗套。首饰制作由于取材于各类不同的材质,缤纷多样的色彩为设计师提供了一个广泛的表达空间。而建筑装饰除了使房屋躯体具有了艺术的外观形象,更让建筑艺术具有了思想内涵和民族性。借鉴古代建筑的色彩、装饰艺术,能够鲜明地传达古典韵味,彰显浓重的历史厚重感,对于中国风格的首饰设计是无穷的创意源泉。  2.3 材质的借鉴和应用:

现代首饰设计在材质上通常选用传统的贵金属或各种宝玉石,使珠宝首饰具有独特的贵气美和材质美。然而,随着社会主流意识的变化和现代主义设计理念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材料被运用到首饰设计中,不锈钢、木材、铁、塑料等材料不仅容易得到,而且贴近百姓,虽不能体现首饰的珍贵,却有助于新观念的表达。不同的材质其质感有很大的差异,金属材质给人刚直、理性、冷峻之感;玉石材质给人温润、庄重、高雅之感;珍珠给人柔和、含蓄且略带忧郁之感;土木材质亦能给人含蓄、温和、亲切之感。其实,任何材质都可以制成首饰,中国古代建筑中对不同材质的光、色、软、硬等自然特质组合,借鉴于首饰设计之中,更能迎合中国人追求和睦、感性的审美倾向,为首饰增光添彩。[5]

2.4 工艺的借鉴和应用:

中国古代建筑的建造工艺可直接应用于现代首饰制作工艺中。比如采用榫卯、组合、咬合等方式,将手饰变成可拆分、拼接的灵活多样的“构件”,而不仅限于生硬的焊接、对接。古建筑的雕刻手法应用于现代首饰设计,不仅在形式上增加了首饰的色彩与气氛,使其更有古典气息。而且铸造工艺上的复古手法将使得首饰更具典藏价值。

3 由中国古代建筑构思的现代首饰设计理念

中国艺术和美学特别着重提炼艺术的形式,重意而不重形。山如何,水如何,只用寥寥数笔,留白便是其无形之意所在。中国古代建筑亦着重建筑意境的创造,从建筑群的总体布局,到每座单体建筑的体量与造型,从台基到屋顶各种构件的功能与细部装饰,无不体现中国传统思想理念,传统建筑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巧妙结合。[6]对于首饰设计而言,可借鉴古典建筑设计的原则和建筑元素的立体造型。例如曾一度风行于建筑艺术中的“少即多”的简单至上原则被沿用到现代首饰设计中,以其流畅的线条,凝练的整体构造带给人们以非凡的视觉享受。园林中的借景原则运用到动感首饰里,使动感首饰不仅局限于形式的机巧,而且在内涵上更具中国美学中的意境。

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亦不同于西方人,中国人喜好形简而意赅,好似一首朦胧诗;而西方人偏爱繁复又强烈的,宛如一支爵士乐。中国古代建筑设计创作以一定的象征手法,去发挥特定的浪漫情调, 从而构成了中国古代建筑设计艺术的设计观。于首饰的表现上亦是如此,中国首饰善于以抽象、变化的纹饰表现出东方的气韵与灵动。也正是由于华夏艺术是“礼”、“乐”的传统,是以直接塑造、陶冶、建造人化的情感为基础和目标,而不是以再现世界图景唤起人们的认识从而引动情感为基础和目标,所以中国人的审美情趣更讲究神在内而飘于其外,在一定程度上是反对各种自然主义的。随着民族自豪感的提升,这种审美自信势必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在艺术设计中的地位。

总之,首饰与建筑及其它艺术形式相比有着自己的特征和性能,所以在运用古典建筑元素时一方面尽力保持其独特的艺术性,一方面要根据首饰自身的特征及时代要求,要提炼精华,新造型,而且还要灵活运用古典建筑中经典而实用的理论原则,这样我们才能创造出既有精美造型又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内涵的作品,使首饰不仅仅是装饰之物,更能成为深具艺术价值的艺术品。

参考文献

[1] 董海丽.建筑艺术在古建筑中的应用[J]. 五台山研究,2003

[2] 吕鸿铿,左国保.斗拱审美特征[J].文物季刊,1996

[3] 潘沐闲.道教美术元素在现代首饰设计中的借鉴和应用[D]. 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

[4] 周泳,汪璇,边秋娟. 传统性元素在现代首饰设计中的应用[J ]. 宝石和宝石学杂志,2004

民法典建筑法篇10

那让我们回到最开始吧,从爱琴海开始。

公元前两千纪的科诺所思迷宫

相传,在克里特岛上有个克诺索斯国,国王米诺斯是个牛首人身怪物,他力大无穷,又十分凶残,但克诺索斯国相当强大,称霸爱琴海区域。他命人建造起一座别致的王宫,任何人要是进入这座王宫,就无论如何也无法走出来,所以称它为“迷宫”。这位妖王十分残忍,他要求雅典每9年向他进南7个男童、7个女童年, 这些童男童女都被投入迷宫,为牛首人身怪物所害。这年又轮到雅典进贡,雅典王的独生子忒修斯自告奋勇带着其他童男童女渡海来到克里特。他勇敢英俊,智慧过人,赢得了克诺索斯国王的女儿阿里亚娜的芳心。

注意这个柱子,它将发展成后来欧式官方建筑的主要构图要素。

这个时候它是木头做的,后来就变成石头的。

然后到了文明的时代,古希腊。欧洲人都相信他们的文明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建筑,雕塑,绘画都被奉为经典。是不可超越的。

现在看,也确实很经典

雅典卫城,圣斗士里的圣域,当然,十二宫是不存在的

在希腊古代遗址中,最为有名的当属均建造于雅典黄金时期的雅典卫城。作为古希腊建筑的的代表作,雅典卫城达到了古希腊圣地建筑群、庙宇、柱式和雕刻的最高水平。这些古建筑无可非议的堪称人类遗产和建筑精品,在建筑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迄今保存下来的大量的珍贵遗迹,集中展示了希腊的古代文明。

雅典作为当时最盛大的民主制城邦,汇集了周围的工匠,把之前的建筑水平大大提高了。

没错,就是民主制的,罗马一开始也是民主制。所以别怪欧美人老说民主啦,那是他们的传统。

帕提农神庙,雅典娜的庙

雅典盛产优质白色大理石,所以用石头盖房子。

中东那里既没有树,也没有石头,就用土培盖房子。

雅典时期,剧场的形制也有了,他们很热爱表演和演讲,所有的位子都一样,没有特等席

雅典完了是罗马,雅典建筑比较小,是梁柱结构的。罗马的建筑就很大了,用上了从中东传来的拱券结构。

罗马的输水道,水利工程

拱券结构和希腊的柱式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代表作是大角斗场。

每层用不同的柱式,上细下粗,最顶上用壁柱(就是墙上突出半个柱子)

大角斗场奠定了体育场建筑的形式,即使现在的体育场,基本的造型还是这个样。

两千年了,没有发生沉降,施工水平很高!

建筑的建造,最难的地方是屋顶,怎么把屋顶盖起来是个大难题。

屋顶的跨度越大,就越难。

古罗马阿德良皇帝设计的万神庙跨度达到43.3米!

对了,当时他们发现一种火山灰,是天然混凝土,就用这种火山灰和碎石块混在一起做建筑。

方法是先用石块砌起半圆形的拱,再在小方格里浇注混凝土。

古罗马的浴场很发达,里面有商店,图书馆,音乐厅,简直是万能娱乐中心。

于是大家都在里面泡澡- -,男的女的都有,再后来就淫乱了,国家也完蛋了

古罗马人造的凯旋门,纪念打仗胜利。

放在马路上,我觉得跟牌坊的作用差不多。

下面这个是后来仿古造的,所以大很多

公元395年,古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个,定都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亦称拜占庭帝国,其城防坚固,易守难攻;而它的兄弟国家西罗马则很不幸,维持了不到百年、在公元479年即被日耳曼蛮族攻破,古代文明被彻底摧毁,欧洲从此进入中世纪。古罗马文化的香火从此就只有依靠东方的拜占庭这一支来独力传承了,不过它似乎很争气,在艰难困苦中持续了将近10个世纪。

圣索非亚大教堂

建于东罗马皇帝Justinian统治时期(公元532年—— 公元537年),当时拜占庭帝国正处于鼎盛阶段。

圣索非亚教堂恢宏无比,充分体现出了卓越的建筑艺术,从而也成为了后来伊斯兰清真寺的设计模板。事实上,它本来是基督教的教堂,自拜占庭帝国衰落后,圣索非亚大教堂已转变成了供奉安拉的土耳其清真寺。

他们用古兰经把小天使的雕塑换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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